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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通過新法 禁外國人聘代母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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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22日 06:35
2015年02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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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泰國國會上周五(20日)通過立法,禁止外國人僱用泰國代母產子。有議員稱新法旨在避免泰國淪為「世界子宮」。新法例規定,只有泰國夫婦或夫婦一方是泰國人,並結婚3年才能僱用代母,新法亦將商業代母列為刑事,違例最高監禁10年。


歐洲及澳洲均禁止商業代母,不少外國人赴泰國僱用代母,代母產子生意發達。去年有一對澳洲夫婦拋棄由代母所生患有唐氏綜合症男嬰;另有日本男子僱用代母誕下16名子女,兩宗案件都引起爭議,促使泰國收緊代母法例。


(英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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