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容院有職員以「靠嚇」手段推銷,海關調查後拘捕包括美容院總監等3名女職員,她們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行。海關指涉案美容公司疑以4招進行漸進式推銷,包括平價招徠、籠牢困獸、疲勞轟炸及危言威嚇,訛稱主事頸臉皮膚可能因病變而患癌,嚇得女事主多付9萬元增購服務,合共付出逾10萬元。事主求診後發現並無患病,遂向海關投訴。
據了解,涉事公司是以當紅藝人佘詩曼作代言人的上巿美容公司「必瘦站」。本報昨晚向必瘦站財務總監蘇顯龍查詢,他稱不了解事件,不方便回應,一度稱個案正交給律師跟進。必瘦站的公關其後回應正了解及跟進中,有需要時會交給律師處理。
困密室疲勞轟炸 稱皮膚病變或患癌
海關表示,該美容公司以平價推廣個別服務,女事主去年9月購買低於2000多元的服務,接受服務期間因未能走動,曾在密室內遭人不斷推銷,她遂再付萬多元購買服務。事主去年11月接受第四次服務時,在美容院遭3名女職員包圍,多個小時內遭轟炸式推銷,事主如同「困獸鬥」仍不為所動,拒絕「加碼」。
醫生檢查指無病
其後有職員使出「必殺技」,從健康着手,指事主的頸及面部皮膚有異樣,稱這或是患上具傳染性的疾病,有可能引致病變,若不處理甚至會患癌。有關說法令事主十分擔憂,其後同意多付9萬元增購服務,即合共付出逾10萬元。她事後向醫生求診,證實沒有患傳染病,皮膚亦無病變,認為遇上不良促銷而向海關舉報。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表示,經詳細調查後,懷疑涉案者在促銷服務時對消費者作威嚇行為,遂於周三(11日)採取行動,拘捕美容院3名年齡29至49歲的女職員,她們分別擔任美容總監、區域經理及治療師,案件仍在調查,各人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或違商品例 可囚5年
被問及受害人單獨被美容院職員困房間內推銷,會否出現舉證困難?許偉明指舉證時主要是看罪行的元素,若包括騷擾、威迫手段及施加不當影響,可透過各人的口供及紀錄文件再作檢控。
海關強調,商戶如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或行為方面的自由,或導致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行,自前年條例實施以來,海關共有95宗成功檢控個案,當中包括美容院等商戶,該罪行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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