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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連險中介酬勞 客人有權知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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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11日 06:35
2015年02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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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投資者教育中心在上期專欄解釋過,投資相連壽險(投連壽險)涉及保單及第三方相關鎅悁珧簹鷚瑊z公司的收費及費用。其實,中介人包括銀行職員、保險經紀或保險代理每賣一張投連壽險保單,均會收到酬勞,這些酬勞正正來自客人所支付的費用,知道中介人收多少酬勞,會有助客戶作出更合適的投資決定。


酬勞間接來自客人

雖然客戶在投連壽險的銷售過程當中,可能沒有直接向銷售或推介保單的中介人支付任何款項,但中介人會從投連壽險發行人(即保險公司)收取酬勞,該筆酬勞實際上是來自客戶所繳付的收費。


隨着保險業監理處(保監處)於2015年1月1日加強投連壽險人中介人酬勞披露的要求之後,中介人應當在銷售時以書面向客人披露自己藉着銷售這張保單所獲得酬勞的資料。


客戶投購某隻投連壽險的時候,中介人會在產品的「重要資料聲明書」中列出你所繳付的每100元保費中,有多少元為中介人的平均酬勞。這個金額是計算了中介人直接銷售這張保單而得到的所有報酬,包括前期和其後的佣金、花紅和同他獎金。客戶亦要留意,這個金額是假設你會繳付全期保費而計算出來的平均值。實際上,中介人就銷售保單給你所收取的酬勞可能每年都不一樣,而且可能於保單初期收取較高金額的酬勞。


保監處於2015年還實施了其他的新規管措施,包括如果投連壽險產品的身故賠償形式是以保單價值的指定百分比作為賠償額的話,保險公司應該將所有產品最低身故賠償額設定於保單價值的105%,代替以往的101%。


另外,考慮購買投連壽險的消費者亦須了解產品的各項特點和風險。投連壽險是保險公司發出的壽險保單,因此,投連壽險的相關資產是由保險公司擁有,而非由保單持有人擁有。保單持有人則擁有該張保單。


中介人亦須向客戶解釋其他關於投連壽險的重要資料,由於投連壽險是長期、兼備投資及人壽保險性質的金融產品,投購前你要作全面考慮,衡量產品是否適合自己。


(投資者教育中心為金融監管當局支持的機構)

投資者教育中心 http://www.hkiec.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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