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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瘋狂失理性 的士客執16萬囚5月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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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31日 06:35
2015年01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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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平安夜解款車跌錢,的士男乘客冒險在馬路中心着司機停車,好讓他下車「執錢」,撿走逾16萬元現鈔並收藏在家中牀褥下,昨承認盜竊罪,求情稱事發後被「起底」,令前妻子女兒避開他。裁判官判刑時形容,「執錢」的群眾當日在馬路上變得瘋狂,失去理性,目無法紀,為令公眾明白不能伺機犯罪,判被告即時入獄5個月。


司機指載往洗衣店警店外守候

報稱商人的被告(43歲)呂聯勇昨承認一項盜竊罪,他聞判後表現冷靜。案情指出,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G4S)的解款車於去年12月24日下午在灣仔告士打道西行線近史釗域道,跌出3個載有500元鈔票的錢箱。呂當日原搭乘的士前往上環,當的士途經告士打道,呂下車撿走現鈔後上車離開。警方稍後聯絡的士司機,司機稱當日曾接載呂到一間洗衣店,警方遂在洗衣店埋伏並拘捕呂。


警方之後在呂的住所牀褥下找到總值161,500元現鈔,他警誡下承認曾在告士打道撿走現鈔,但解釋已打算將它歸還警方,故不曾使用。


警牀褥下搜出現鈔

辯方求情稱,經營回收生意的被告因本案受到公眾關注,他在社交網站的資料被公開,家庭照片更被上報,令其前妻及女兒拒絕與他見面,他亦擔心事件造成的影響,故未能探望父母,令他感到孤單及被遺棄。


辯方續說被告當日一時貪心,在的士上看到途人「執錢」,遂無意識地下了一個錯誤的決定。但裁判官李國威反指,呂當日能冒着生命危險,要求的士司機停車讓他「執錢」,再上車離開,明顯是有意識的行動。


裁判官判刑時形容本類型案件前所未見,令他非常震驚,他稱「執錢」的群眾在馬路上變得瘋狂,失去理性,目無法紀地干犯罪行。


官:警示不要伺機犯罪

裁判官又說,被告一直奉公守法及努力維持生計,現要為他一時貪心及失去理性而判刑,令裁判官感到非常困難,但本案涉及金額龐大,即使被告屬初犯,仍須判他入獄,同時要向公眾傳遞不要伺機犯罪的信息。


裁判官以9個月監禁為起刑點,給予他認罪的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加上他無案底額外扣減1個月,判他即時入獄5個月。


另外六旬清潔工日前承認在跌錢事件中撿走8000元,事後私藏6000元購買手提電話,只退還了2000元予警方,被判囚1個月、緩刑18個月及賠償6000元。


【案件編號:ESCC3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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