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辯方專家﹕控方專家缺駕涉案船經驗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2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28日 06:35
2015年01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南丫島海難,涉案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昨續審。黎細明選擇不自辯,並傳召外籍海事專家作辯方證人。專家指出,控方早前傳召的兩名海事專家,通常駕駛較大型及複雜的船舶,缺少駕駛涉案類型船舶的經驗,與他們相比,兩名被告則主要駕駛本地船,對資歷和訓練的要求亦較低。


指兩被告駕本地船 要求較低

黎細明的辯方專家證人John Simpson供稱,他於1970年代成為海員,1984年取得可駕駛所有種類船舶的船長資格,曾於世界各地駕駛不同種類的船,其中包括涉案同類船舶。對於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一方早前指出,海泰號船長若真的受到附近的霧燈阻礙視線,他只要稍為改變航向、減速或開啓雷達便可減低影響。Simpson回應指出,霧燈所照亮的範圍較廣,故此舉未必可行。另外,控方專家早前指海泰號船長應在案發前約3分鐘便察覺與南丫四號有相撞風險,Simpson認為當時兩船仍相距1.5海里,不認同已存有相撞風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8/13】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