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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7國仍設瀆神罪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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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25日 06:35
2015年01月2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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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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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988年《撤旦的詩篇》、2006年丹麥穆罕默德漫畫、2012年電影《穆斯林的無知》,這些被指褻瀆伊斯蘭的作品都在歐洲釀成風波甚至慘劇。瀆神罪對歐洲並不陌生,基於基督宗教傳統,不少歐洲國家長期都設有瀆神罪。隨着社會走向世俗化,言論及思想自由壓倒宗教。法國早在1789年大革命後廢除瀆神罪。不過,時至今日,仍有7個歐洲國家有瀆神罪,可是甚少使用。


美國民調機構皮尤2012年曾分析全球有關宗教的法律,指全球47%國家或地區都有不同程度的法律或政策,懲處瀆神、叛教及宗教誹謗。198國家或地區中,有32個有反瀆神法,20個有叛教法,多達87國有宗教誹謗法,對象是針對宗教社群的仇恨言論。


丹麥辱回官司 法官拒受理

跟宗教有關的法律多引起箝制思想及言論自由的憂慮,伊斯蘭國家巴基斯坦及信奉東正教的希臘以瀆神法或叛教法入罪的做法一直惹人權組織批評。2006年因穆罕默德漫畫掀起風波的丹麥,亦有反瀆神法,該法規定,任何人若「公開冒犯或侮辱任何國家承認的宗教或信仰」,可被罰款及入獄4個月。當年伊斯蘭團體引用該法控告刊登穆罕默德漫畫的丹麥報章時,法官以言論自由比反瀆神重要為由,拒絕受理。


反瀆神法是否過時近年在歐洲引起討論,荷蘭在2013年成為最近期廢除相關法律的歐洲國家,同年由丹麥智庫CEPOS的調查發現,66%受訪丹麥人反對廢除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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