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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毁城市論壇圓枱 反佔中男子判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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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08日 19:35
2015年01月08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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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保衛香港運動」支持者去年7月13日在維園《城市論壇》節目期間,突然由觀眾席跑到台上並踏上主持人及嘉賓所用的圓枱,高舉示威紙牌及叫喊口號。他昨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毁壞罪成,求情指節目大談佔中,煽動他人犯罪,指一個人不守法會引起混亂,即被裁判官揶揄他也在引起混亂,終判罰款1000元及賠償4300元。


報稱任職玩具零售商的被告萬家強(56歲)昨沒有律師代表,自行出庭辯護。控方播放《城市論壇》當日的節目片段,並傳召主持人謝志峰出庭作證。謝志峰稱,當日介紹嘉賓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時,被告突然跳到圓枱上展示紙牌及高叫口號,他曾要求被告離開圓枱不果,終由警方介入,被告約1分鐘後離開圓枱。布景組工作人員陳錦聰作證稱,當日於節目開始前曾確認該圓枱完好無缺,事後發現圓枱上有黑色腳印及刮痕,除了「市」字外,另外3個凸字均被損毁。


斥節目煽動佔中 官反指製造混亂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的腳曾粗暴地踐踏上圓枱上的凸字,裁定被告一項刑事損壞罪成。被告求情稱,當日決定踏上圓枱,是由於案發前一星期的《城市論壇》節目邀請了佔中的倡議人在節目上大談佔中,他認為這是公然煽動他人犯罪,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一個人不守法會引起混亂」。裁判官立即打斷他:「就係你一人跳上枱都引起好大混亂,係一個好明顯嘅例子。」但裁判官表示相信被告沒有惡意損壞該圓枱,只是「用特殊方式表達非常意見」,判被告繳交罰款1000元,以及向節目製作單位港台賠償4300元維修費用。


「保衛香港」責謝志峰不應有立場

「保衛香港運動」成員下午到庭支持被告,並與坐在公眾席的謝志峰攀談。他們指摘謝志峰身為記者不應有立場,更有一名女成員向謝說「你啲立場(諧音臘腸)留返整煲仔飯啦!」


【案件編號:ESCC36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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