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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改第二輪諮詢即將展開,可是歷經兩個多月的佔領行動,現有較多人對2017年落實特首普選不表樂觀。事實上,對峙雙方都未見他們調整立場,暫時看不到有妥協空間。不過,政府勿被這些表象牽動,反而應該集中精神、全心全意做好第二輪諮詢,以便在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框架下,謀求最大程度的民主成分,盡量在社會之間達成最大共識,爭取兩年後落實特首普選。
政改爭議歷經對碰
仍是激進溫和爭持
今次政改,由2013年初醞釀討論到現在的風風雨雨,仔細檢視一下,會發現實際上是激進與溫和力量相互激盪。此外,中央統率建制陣營應對泛民結合民間反對力量,在各階段的事態發展,兩方陣營之間的激進與溫和力量對碰也甚為明顯,演變至數十年僅見的大規模群衆抗爭行動,不能否認是兩方激進力量主導事態發展的結果。
第二輪諮詢在即,近日便有建制陣營的溫和派,雖然對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不寄厚望,但是對有心人提出期望縮窄分歧的構思,仍然予以肯定。不過,也有個別強硬激進派對有心人語多貶意,又聲言「中央會收緊」,云云。至於泛民與反對陣營,取態溫和的人按8•31決定框架,提出最大程度民主構思,可是取態激進的泛民人士則堅持除非撤回8•31決定,否則否決方案。情况顯示,即使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而且佔領行動給政治生態注入新因素,但在總體而言,政改爭議在兩方陣營的不同層面,仍然是激進與溫和力量爭持的態勢。
政府對各個陣營的力量消長,不宜也不應該猜測。就第二輪諮詢,政府須認識清楚兩點:一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是提出政改方案,爭取立法會通過,落實特首普選;二是政府有責任在8•31決定的框架,引導市民討論最大程度民主安排,爭取在社會上取得最大共識。只要政府做好這兩點,善盡責任,屆時政制方案被否決,責不在政府,兩方陣營如何看待歷經努力的政改方案,屆時他們都有責任向市民交代。這是第二輪諮詢即將開展之際,有必要確定的第一點。
至於第二點則是諮詢什麼的問題。就普選安排,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說過要「雙認可」,就是中央認可和港人認可;全國人大常委會8•31的決定肯定得到中央認可,現在剩下來的問題,就是普選安排要獲得港人認可。按這樣的邏輯理路,提委會的組成、運作和港人選票作用等環節,透過恰當安排,就有望和可能達至港人認可。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建議的兩階段提名,主要是讓民意在提委會篩選參選人的過程中可以起到監察作用,若在民意認同有優勢的參選人,被提委會否決而無緣候選,就會大大削弱選舉的意義;另外,陳弘毅還建議市民以白票「守尾門」,若選舉時白票達到一定比率,則選舉無效,要重新選舉。港大社會工作和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對白票守尾門有不同看法,認為若白票比率定得高(例如45%),會影響候選人的得票,客觀效果貶低當選人的認受性,他建議以得票率(例如50%以上)劃線,確保候選人得到大多數選民認同和支持。
8•31可能帶來質變
泛民應重新思考取態
陳弘毅和羅致光的構思,在具體細節雖有不同,但共同點都是朝着「港人認可」方向思考,而且是按8•31決定的框架設計,我們認為第二輪諮詢可就此深入討論。另外,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率領官員與學聯代表對話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就特首普選的選舉公平、公正、高透明度及富競爭性,曾經提出3點構思:第一是寬鬆處理入場機制,讓不同政治背景的有志者可以落場供提委會選擇;第二是提委會考慮如何提名時,可以有系統渠道參考民意對參選人的看法;第三是提委會的提名考慮有高透明度,受民意監察。這3點構思,能否發展成為盡量減少政治篩選程度的機制,值得深入探討。
8•31決定就普選特首安排,或許未能達至一個民主程度最高的選舉,不過若肯深入探討,則次佳方案,還有望達至程度較高的有競爭和有選擇的普選安排。泛民現在的取態,與民調結果存在落差。衆多民調數字顯示,市民對8•31決定框架認為應該「袋住先」,都高過否決的比率;若政府在第二輪諮詢是按8•31框架提出增加民主成分、探討綑綁名單制甚或守尾門等可能性,可是泛民陣營仍然堅持杯葛和否決方案,那麼他們就不能忽視市民的觀感。
泛民還要檢視一些問題,包括:未能一步到位,是否就要全盤推翻?即使按8•31決定普選特首,合資格選民由1200人增至500多萬,選民的海量增幅,這量變會否帶來質變?屆時的選舉結果,誰可以控制?實際上,真正的造王者是選民,若泛民自信對市民有龐大影響力和號召力,屆時誰是真正的造王者?還有,泛民參與8•31決定的政治遊戲,進入體制分享權力,具體實質參與管治,較之長期在體制外玩街頭抗爭,哪一方面更有利於泛民以至民主運動的發展?如此種種,都是泛民陣營需要思考和抉擇的問題。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政改爭議歷經對碰
仍是激進溫和爭持
今次政改,由2013年初醞釀討論到現在的風風雨雨,仔細檢視一下,會發現實際上是激進與溫和力量相互激盪。此外,中央統率建制陣營應對泛民結合民間反對力量,在各階段的事態發展,兩方陣營之間的激進與溫和力量對碰也甚為明顯,演變至數十年僅見的大規模群衆抗爭行動,不能否認是兩方激進力量主導事態發展的結果。
第二輪諮詢在即,近日便有建制陣營的溫和派,雖然對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不寄厚望,但是對有心人提出期望縮窄分歧的構思,仍然予以肯定。不過,也有個別強硬激進派對有心人語多貶意,又聲言「中央會收緊」,云云。至於泛民與反對陣營,取態溫和的人按8•31決定框架,提出最大程度民主構思,可是取態激進的泛民人士則堅持除非撤回8•31決定,否則否決方案。情况顯示,即使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而且佔領行動給政治生態注入新因素,但在總體而言,政改爭議在兩方陣營的不同層面,仍然是激進與溫和力量爭持的態勢。
政府對各個陣營的力量消長,不宜也不應該猜測。就第二輪諮詢,政府須認識清楚兩點:一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是提出政改方案,爭取立法會通過,落實特首普選;二是政府有責任在8•31決定的框架,引導市民討論最大程度民主安排,爭取在社會上取得最大共識。只要政府做好這兩點,善盡責任,屆時政制方案被否決,責不在政府,兩方陣營如何看待歷經努力的政改方案,屆時他們都有責任向市民交代。這是第二輪諮詢即將開展之際,有必要確定的第一點。
至於第二點則是諮詢什麼的問題。就普選安排,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說過要「雙認可」,就是中央認可和港人認可;全國人大常委會8•31的決定肯定得到中央認可,現在剩下來的問題,就是普選安排要獲得港人認可。按這樣的邏輯理路,提委會的組成、運作和港人選票作用等環節,透過恰當安排,就有望和可能達至港人認可。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建議的兩階段提名,主要是讓民意在提委會篩選參選人的過程中可以起到監察作用,若在民意認同有優勢的參選人,被提委會否決而無緣候選,就會大大削弱選舉的意義;另外,陳弘毅還建議市民以白票「守尾門」,若選舉時白票達到一定比率,則選舉無效,要重新選舉。港大社會工作和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對白票守尾門有不同看法,認為若白票比率定得高(例如45%),會影響候選人的得票,客觀效果貶低當選人的認受性,他建議以得票率(例如50%以上)劃線,確保候選人得到大多數選民認同和支持。
8•31可能帶來質變
泛民應重新思考取態
陳弘毅和羅致光的構思,在具體細節雖有不同,但共同點都是朝着「港人認可」方向思考,而且是按8•31決定的框架設計,我們認為第二輪諮詢可就此深入討論。另外,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率領官員與學聯代表對話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就特首普選的選舉公平、公正、高透明度及富競爭性,曾經提出3點構思:第一是寬鬆處理入場機制,讓不同政治背景的有志者可以落場供提委會選擇;第二是提委會考慮如何提名時,可以有系統渠道參考民意對參選人的看法;第三是提委會的提名考慮有高透明度,受民意監察。這3點構思,能否發展成為盡量減少政治篩選程度的機制,值得深入探討。
8•31決定就普選特首安排,或許未能達至一個民主程度最高的選舉,不過若肯深入探討,則次佳方案,還有望達至程度較高的有競爭和有選擇的普選安排。泛民現在的取態,與民調結果存在落差。衆多民調數字顯示,市民對8•31決定框架認為應該「袋住先」,都高過否決的比率;若政府在第二輪諮詢是按8•31框架提出增加民主成分、探討綑綁名單制甚或守尾門等可能性,可是泛民陣營仍然堅持杯葛和否決方案,那麼他們就不能忽視市民的觀感。
泛民還要檢視一些問題,包括:未能一步到位,是否就要全盤推翻?即使按8•31決定普選特首,合資格選民由1200人增至500多萬,選民的海量增幅,這量變會否帶來質變?屆時的選舉結果,誰可以控制?實際上,真正的造王者是選民,若泛民自信對市民有龐大影響力和號召力,屆時誰是真正的造王者?還有,泛民參與8•31決定的政治遊戲,進入體制分享權力,具體實質參與管治,較之長期在體制外玩街頭抗爭,哪一方面更有利於泛民以至民主運動的發展?如此種種,都是泛民陣營需要思考和抉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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