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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公屋供應達標 不欠錢只缺地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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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19日 06:35
2014年1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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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設立「房屋儲備金」(下稱房儲金),在財政上配合未來10年公營房屋達至供應目標。負責興建公營房屋的房委會,可用資源逐漸枯竭,單靠其儲備財力,不可能完成政府的建屋目標。設立房儲金,實際上就是政府預留資源,實現供應公營房屋的承諾。以往在財政有較多盈餘年度,政府曾經胡亂派錢,形同虛耗,現在把一定資源撥作民生建設所必需,這是資源用在刀口上,取得實效機會很高,值得支持。


政府提供財政承擔

配合公屋供應目標

房儲金的設立,起步資金把2014年政府財政儲備的投資收益(約為270億元)全數撥入,由金管局負責投資,房儲金及其累積投資收益,用以支持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及相關基建配套設施。按日前政府公布的長遠房屋策略,未來10年每年供應2萬個出租公屋和9000個居屋單位,涉及資金以千億元計,預期未來的財政年度,政府會繼續撥資金入房儲金,所以日後房儲金的規模將會很可觀。


按政府對市民的承諾和政策目標,未來10年要興建的29萬個公營單位,以每個出租單位建造費用平均70萬元計算,20萬個就需要1400億元;居屋建造費用較高,每個單位約需100萬元,9萬個就需要900億元。現在房委會只有儲備約620億元,不計其他開支,以房委會的財力也不可能承擔建造29萬個公營單位。因此,政府對未來10年公營房屋供應作出財政承擔,是不能避免的事,要以什麼方式和條款注資房委會,只是技術安排而已。


公營房屋由政府資助,已經變相成為福利,對公共開支構成沉重負擔。建造新單位的龐大費用只是其中一面,出租單位每年的維修和管理開支,每個單位每年要補貼2208元;現在房委會管理約75萬個出租單位,每年補貼超過160億元,若出租單位10年之後增加至接近100萬個,補貼開支就更加巨大。按正常收支安排,租金入不敷支,理應加租減少虧損甚或消滅赤字,可是現在的社會氛圍,特別是政客為了選票討好公屋住戶,公屋租金雖有可加可減機制,卻很難全盤執行。即使加租,政客同時要求寬免一個月或更長時期租金,房委會的新增收入因而減少。因此,房委會正常營運面對的結構性財困,很難解決。


房儲金是政府表明對建造公營房屋作出財政承擔,不過房委會仍然應該設法開源。近期,有構思提出加快公屋流轉,建議即將落成的大型新公屋項目,調撥一至兩幢樓宇,以全幢方式出售,只限綠表公屋家庭購買。這個構思除了可讓更多公屋戶擁有自置居所,公屋戶交回租住單位之後,可以編配給輪候冊的申請者,達至加快流轉,而原本要供應的公屋單位數目並無減少。另外,房委會因此可收回一定資金,紓緩財政緊絀壓力。


初步看來,這個構思可以起到良性效果,但如何才能吸引現有公屋戶購買這些公屋單位,是一個難題。全幢公屋單位出售,住客都是業主,可以改善租置並存而難以管理的弊端,若定價有吸引力,供款方式有較多選擇和彈性,這個構思相信有開展空間。屆時房委會藉此回籠一些資金,另外每年出售9000個居屋單位,按序開展之後,房委會的財政情况得以改善;即使未能回復過去以出售居屋所得來興建公屋單位,變相以戰養戰的景况,也可避免出現爆煲局面。只要做到這樣,就是正面發展。


房會成本效益

應趁機會檢視

房儲金實際上是政府為興建公營房屋儲錢,暫時不會直接劃撥給房委會使用,政府與房委會正討論房委會長遠財政規劃,政府對房委會不應只有注資選項,而是要求房委會就開源節流提出可行方案,確保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符合成本效益,然後才決定撥出多少房儲金給房委會。現在房委會建造每個公屋和居屋單位,成本分別高達70萬與100萬元,是否偏貴、是否包含不必要的人力成本開支等,政府宜趁此機會對房委會全面體檢,減少虛耗浪費。


政府財政充盈,單是財政儲備,本財政年度已經超過7000億元,以此財力興建足夠公營房屋,理應沒有問題,從市民關心和良好管治角度,期望物有所值而已。不過,政府的建屋計劃成敗,與財政無關,而是視乎有沒有足夠土地達至建屋目標。目前所見,政府未有釜底抽薪、徹底解決可使用土地困局的良方妙法。香港有足夠財力、建造經驗豐富、市民對公營房屋有大量需求,但是因為缺乏足夠可使用土地,衍生了大量怨懟和深層次矛盾。以香港的條件而在居住問題坐困愁城,看不到出路,情况極之不正常,也難以理解。關於土地使用,現在應該是各方放下成見,多循整體利益思考,把香港從人為的土地死結解放出來的時候,使香港重新煥發活力,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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