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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租務特點:組屋可出租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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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17日 06:35
2014年12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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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加坡政府規定,購買組屋5年後可出租半套,但租客必須與業主同住,購屋10年後,則可將單位整套租予外國人,但必須經由建屋局批准,而今年開始,每棟組屋不可超過11%單位租給外國人,每個鄰里(相當於屋苑)則不可超過9%,若將其中一兩個房間租予外國人則不受比例限制,故在當地,租客與業主同住是比較常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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