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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前,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宣稱,部分港人受「反對派」影響,理解「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內容與內地有偏差,「到現在還找不到國家的感覺,不知身在何方」,須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這番說法,在香港社會引起不同迴響。
毫無疑問,一國兩制是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鮮事物,要完整地、全面地、準確地理解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基本法,無論中央、特區政府和港人都有一個「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探索過程。回顧九七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要說「再啟蒙」,港人固然需要,但中央、港府又何嘗不需要?
中央港府又何嘗不需要?
先說港人。由於經歷了150多年的港英殖民統治,香港同胞與祖國確實有種疏離感。然而,這種疏離感的產生,主要原因在於中共主政後推行「階級鬥爭為綱」路線,政治運動不斷,相當部分民眾人權慘遭蹂躪,加上僵化的計劃經濟造成生產落後,物質極度匱乏。正是在這種背景下,50年代初、60年代初、整個70年代,內地爆發3次「逃港潮」,形成部分港人的「恐共症」。加上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當然產生資本主義價值觀,對內地「一黨專政」、「輿論一律」、「以權壓法」等現象不予認同,乃「存在決定意識」而已。嚴格來說,相當部分港人只是對內地政權的某些政策或某些做法存在價值觀的差異,並不關乎對國家民族的認同。一個最有力的例子是,被張榮順認為「找不到國家的感覺」的香港泛民主派成員長期堅持「誓死保衛釣魚島」立場,前年「8•15」在時任全國政協委員的筆者捐助全部經費支持下,身為泛民成員的保釣勇士冒險犯難登上釣魚島,插國旗,唱國歌,宣示中國主權。從中央到地方報刊頭版大讚「壯哉,中華勇士!」請問張副主任,這是「找不到國家的感覺」嗎?
不可否認,在香港這個多元自由社會,也有一些偏離「一國」原則的奇談怪論和不符基本法的偏激主張。例如有幾隻「蒼蠅」叫囂「中國人滾回中國去」;極少數「廢青」誣衊內地同胞為「蝗蟲」,搞什麼「驅蝗行動」;前年9月立法會選舉前夕,有人提什麼「齊抗共」、「反中殖」口號;在醞釀政改過程中,有政黨提出於法無據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主張;剛結束的長達70多天的「佔領運動」,雖目標上爭取真普選有其正當性,但破壞治安、衝擊法治則是明顯的「程序不公義」。從這個角度看,港人需要在側重「堅持一國原則」方面的一國兩制再啟蒙,當然是有益具建設性的。
另一方面,內地近兩年來從「七不講」到重提「階級鬥爭」;從批憲政民主到反普世價值;從封殺開明報章、雜誌到禁錮維權律師……政治生態明顯向「左」傾斜。在這樣的大氣候下,香港的一國兩制受到前所未有的不「尊重兩制差異」的威脅:先是今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罕有地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省略;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不顧法律錯位,「代替」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莫名其妙提出「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名存實亡;8月31日,人大常委會無視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根本就沒有在政改「三部曲」前先由人大常委會作「決定」的憲制安排,提前介入搞出一個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按照實際情况」、均衡參與等原則規定以及混淆「備案」與「批准」概念的「落3閘」決定;其後,有中央官員罔顧國家憲法第62條第11點人大有權「改變或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的莊嚴規定,居然斷言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稍後,又有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副主任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直轄市」混為一談;接着,根據英國國會議員透露,有中方官員不知國際法為何物單方面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已失效」;凡此種種,說明中央治港系統某些官員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很不理解,很不認真,很不得力」,豈能不作再啟蒙?
香港同胞大多數愛國愛港的
必須指出,香港同胞大多數都是愛國愛港的,求和諧、求穩定、求發展是社會主流,佔領運動受到絕大多數港人反對最後不流血收場就是明證。縱使部分港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有偏差,但他們手中並無公權力,基本法第一條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絕對不可能改變,而且有解放軍駐港,部分港人的理解偏差根本無力量、無能量、無分量令「一國兩制」出現顛覆性、全局性災難。相反,中央掌握龐大的國家機器和擁有強大的政治、經濟實力,若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有偏差,不「尊重兩制差異」,就絕對有力量、有能量、有分量令一國兩制名存實亡,甚至蛻變為一國一制!豈能不作再啟蒙?
南宋愛國詩人陸游有詩云:「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台海兩岸和平統一是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等老一輩領導人念茲在茲的夙願。如果對港政策將泛民主派以「敵我意識」看待,挖空心思剝奪其參選行政長官的權利,又何以令台灣的國民黨人、民進黨人及其支持者相信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所作「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的承諾?民族大義,統一大業高於香港內部事務。見諸近年北京對港政策的「一左二窄」,不對相關系統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行嗎?「以其昏昏」,何能「使人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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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一國兩制是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鮮事物,要完整地、全面地、準確地理解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基本法,無論中央、特區政府和港人都有一個「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探索過程。回顧九七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要說「再啟蒙」,港人固然需要,但中央、港府又何嘗不需要?
中央港府又何嘗不需要?
先說港人。由於經歷了150多年的港英殖民統治,香港同胞與祖國確實有種疏離感。然而,這種疏離感的產生,主要原因在於中共主政後推行「階級鬥爭為綱」路線,政治運動不斷,相當部分民眾人權慘遭蹂躪,加上僵化的計劃經濟造成生產落後,物質極度匱乏。正是在這種背景下,50年代初、60年代初、整個70年代,內地爆發3次「逃港潮」,形成部分港人的「恐共症」。加上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當然產生資本主義價值觀,對內地「一黨專政」、「輿論一律」、「以權壓法」等現象不予認同,乃「存在決定意識」而已。嚴格來說,相當部分港人只是對內地政權的某些政策或某些做法存在價值觀的差異,並不關乎對國家民族的認同。一個最有力的例子是,被張榮順認為「找不到國家的感覺」的香港泛民主派成員長期堅持「誓死保衛釣魚島」立場,前年「8•15」在時任全國政協委員的筆者捐助全部經費支持下,身為泛民成員的保釣勇士冒險犯難登上釣魚島,插國旗,唱國歌,宣示中國主權。從中央到地方報刊頭版大讚「壯哉,中華勇士!」請問張副主任,這是「找不到國家的感覺」嗎?
不可否認,在香港這個多元自由社會,也有一些偏離「一國」原則的奇談怪論和不符基本法的偏激主張。例如有幾隻「蒼蠅」叫囂「中國人滾回中國去」;極少數「廢青」誣衊內地同胞為「蝗蟲」,搞什麼「驅蝗行動」;前年9月立法會選舉前夕,有人提什麼「齊抗共」、「反中殖」口號;在醞釀政改過程中,有政黨提出於法無據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主張;剛結束的長達70多天的「佔領運動」,雖目標上爭取真普選有其正當性,但破壞治安、衝擊法治則是明顯的「程序不公義」。從這個角度看,港人需要在側重「堅持一國原則」方面的一國兩制再啟蒙,當然是有益具建設性的。
另一方面,內地近兩年來從「七不講」到重提「階級鬥爭」;從批憲政民主到反普世價值;從封殺開明報章、雜誌到禁錮維權律師……政治生態明顯向「左」傾斜。在這樣的大氣候下,香港的一國兩制受到前所未有的不「尊重兩制差異」的威脅:先是今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罕有地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省略;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不顧法律錯位,「代替」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莫名其妙提出「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名存實亡;8月31日,人大常委會無視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根本就沒有在政改「三部曲」前先由人大常委會作「決定」的憲制安排,提前介入搞出一個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按照實際情况」、均衡參與等原則規定以及混淆「備案」與「批准」概念的「落3閘」決定;其後,有中央官員罔顧國家憲法第62條第11點人大有權「改變或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的莊嚴規定,居然斷言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稍後,又有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副主任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直轄市」混為一談;接着,根據英國國會議員透露,有中方官員不知國際法為何物單方面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已失效」;凡此種種,說明中央治港系統某些官員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很不理解,很不認真,很不得力」,豈能不作再啟蒙?
香港同胞大多數愛國愛港的
必須指出,香港同胞大多數都是愛國愛港的,求和諧、求穩定、求發展是社會主流,佔領運動受到絕大多數港人反對最後不流血收場就是明證。縱使部分港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有偏差,但他們手中並無公權力,基本法第一條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絕對不可能改變,而且有解放軍駐港,部分港人的理解偏差根本無力量、無能量、無分量令「一國兩制」出現顛覆性、全局性災難。相反,中央掌握龐大的國家機器和擁有強大的政治、經濟實力,若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有偏差,不「尊重兩制差異」,就絕對有力量、有能量、有分量令一國兩制名存實亡,甚至蛻變為一國一制!豈能不作再啟蒙?
南宋愛國詩人陸游有詩云:「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台海兩岸和平統一是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等老一輩領導人念茲在茲的夙願。如果對港政策將泛民主派以「敵我意識」看待,挖空心思剝奪其參選行政長官的權利,又何以令台灣的國民黨人、民進黨人及其支持者相信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所作「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的承諾?民族大義,統一大業高於香港內部事務。見諸近年北京對港政策的「一左二窄」,不對相關系統進行一國兩制再啟蒙,行嗎?「以其昏昏」,何能「使人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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