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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扮成人打工 病死廠門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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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06日 06:35
2014年12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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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3歲的雲南少年李有斌冒用成年人身分證到東莞鞋廠打工,疑因不勝強大的工作壓力,日前半夜突發重病昏迷,有親戚將他背到工廠求助,交涉3小時,一管理人員才拿出200元,送他去醫院,但為時已晚,李終告不治。專家指出,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冒用他人身分打工情况十分普遍,廠方、家長和學校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父亡祖母癱 打工供妹讀書

《南方都市報》報道,雲南德宏自治州13歲少年李有斌,奶奶癱瘓多年,父親年初突然去世。今年9月輟學到東莞打工,供妹妹讀書。李是冒用一名四川籍成年男子的身分證進入道滘鎮的日暉鞋廠打工。該廠員工每日平均要工作10至12小時。李母說,出事前不久,李有斌曾致電回家說工作太累想要辭職,但勞務公司稱「工作未滿三月離職要扣七成工資」。


11月16日晚10點多,同屋舍友下班回到出租屋後發現李躺在牀上處於半昏迷狀態。等到同城的親戚趕到時,他已鼻孔滲血,無法言語。由於口袋裏只剩幾十元,親戚將他背到附近的鞋廠門口,向廠方求助。李家稱,他們在工廠門口等了3小時,直到凌晨兩點多,鞋廠值班領導才出來交涉,最終掏出兩百元,要求趕緊送人去醫院。而廠方稱,凌晨3點家屬才把李背來工廠。最終李有斌不治身亡。


曾想辭工 中介稱需扣錢作罷

長期關注勞工權益的廣東勞維律師所主任劉雪壇表示,在珠三角地區,冒用他人身分打工情况非常普遍,但無論如何,廠方、家長、校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地政府的監管也有漏洞。《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必須使其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輟學」,學校則「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劉雪壇說,工廠招工只看身分證,畢竟不是執法機關,難以徹底「驗明正身」。但若因勞動強度過大致使員工因過度勞累而死亡,廠方必須承擔責任。而關於「工作未滿三月離職扣除七成工資」的說法「絕對不合法」。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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