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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前年5月在議員辯論議席遞補機制時「剪布」,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提出司法覆核,但不獲高院受理,梁不服上訴,先後遭上訴庭及終院駁回。終院昨就訟費下判辭,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故撤銷兩個下級法院訟費命令,下令長毛毋須支付對方訟費,只需承擔自己的訟費。
官:訴訟涉公眾利益 酌情考慮
終院5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判辭表示,決定訟費問題時必須平衡,一方面不應讓提出司法覆核的人因懼怕承擔訟費而卻步,另一方面亦須避免司法制度被濫用;同時,若申請人為涉及公眾利益的議題提出訴訟,法庭亦可酌情考慮。另外,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一般應被視為單方面申請,除非有特別情况,否則不應要求敗訴的申請人支付對方訟費。
判辭指出,梁雖在最終的上訴聆訊中敗訴,但他提出的問題的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法律觀點,包括三權分立的原則等,他在案中亦明顯無個人得益,故下令與訟雙方及律政司各自承擔訟費。
【案件編號:FACV1/14】
官:訴訟涉公眾利益 酌情考慮
終院5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判辭表示,決定訟費問題時必須平衡,一方面不應讓提出司法覆核的人因懼怕承擔訟費而卻步,另一方面亦須避免司法制度被濫用;同時,若申請人為涉及公眾利益的議題提出訴訟,法庭亦可酌情考慮。另外,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一般應被視為單方面申請,除非有特別情况,否則不應要求敗訴的申請人支付對方訟費。
判辭指出,梁雖在最終的上訴聆訊中敗訴,但他提出的問題的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法律觀點,包括三權分立的原則等,他在案中亦明顯無個人得益,故下令與訟雙方及律政司各自承擔訟費。
【案件編號:FACV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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