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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顧問公司顧問及律師於2001至07年間,在26宗民事索償案中包攬訴訟,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瓜分申索人賠償逾144萬元。兩人今年4月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同判緩刑。律政司一方認為判刑過輕申請加刑,上訴庭昨批准申請,改判二人分別即時入獄2年2個月及3年3個月。
兩名被告為顧問葉漢明(62歲)及律師楊潤康(44歲)。葉在案中原被判囚1年、緩刑1年半;楊則原被判囚1年3個月、緩刑2年。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量刑時引用錯誤準則,判刑過輕。控方案情指出,葉與申索人簽定協議,把個案轉介至楊的律師行,若成功申索,顧問公司會收取賠償金額20%作服務費,案發期間收取總金額逾144萬元。
【案件編號:CAAR3/14】
兩名被告為顧問葉漢明(62歲)及律師楊潤康(44歲)。葉在案中原被判囚1年、緩刑1年半;楊則原被判囚1年3個月、緩刑2年。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量刑時引用錯誤準則,判刑過輕。控方案情指出,葉與申索人簽定協議,把個案轉介至楊的律師行,若成功申索,顧問公司會收取賠償金額20%作服務費,案發期間收取總金額逾144萬元。
【案件編號:CAAR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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