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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謹申﹕反映民情 依法真普選長青網文章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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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1月25日 06:35
2014年11月2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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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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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早前上京會見國家主席習近平,被傳媒追問「民情報告」動向,他回應特區政府正密鑼緊鼓地做。「民情報告」時間起點是今年8月31日,因為港人對8•31人大常委會決定強烈不滿,引發出曠日持久的學生和佔中運動,至今持續近60天。


點解港人不惜自我犧牲,敢於公民抗命?

8•31決定就2017年特首選舉提出3道閘:提名委員會須按現時選舉委員會組成方式組成、特首候選人須經提委會過半數通過,以及候選人只有2至3名。


3道閘在人大常委會作決定前,未向港人諮詢,大石壓死蟹的決定剝奪港人參與權。回想1993年《人民日報》刊出時任港澳辦主任魯平講話,指「將來香港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權範圍內的事,中央政府不會干涉」。8•31決定令港人感到百分百受騙!


更甚者,是8•31決定的違法性。2004年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附件一關於特首選舉的修改辦法,作出解釋,訂出「政改五部曲」。人大常委會分別在第二部決定是否需要修改,在第五部決定是否批准修改辦法。就如何修改,在第三和第四部,按照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由特區尋求共識,經立法會三分二通過及特首同意。這是為貫徹「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而定。


但8•31決定先在第二部,由人大常委會定下選舉辦法框架,不單超越2004年解釋及基本法附件一, 更令人質疑中央拋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

提委會按照現時選委會組成方式組成,候選人過半數支持,均明顯違背基本法第45條提委會要有「廣泛代表性」及選舉辦法要「循序漸進」的原則。特首候選人只有2至3名,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不作修改,亦違背香港主流民意。


「3道閘」客觀上排除泛民參選機會,是政治篩選,剝奪公民的被選權和提名權,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普選的國際標準,泛民必定否決。立法會否決後,人大常委會如何落實8.31人大常委會議強調的中央一貫立場,即「穩步推進2017年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


希望民情報告如實反映港人訴求

「民情報告」準備在即,希望報告如實反映上述分析及港人對真普選的訴求,包括:

一、撤回或重新審視、修正8•31決定,重回人大常委會2004年解釋及基本法附件一的正軌,依法推行真普選;

二、成立多方平台,就2016、2017雙普選進行廣泛諮詢;

三、若無法修正8•31決定,立法會應否決據此提出的政府方案,特區政府隨即重啟政改五部曲。


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希望「民情報告」和人大常委會能找到辦法,回應港人訴求,依法推行真普選,履行中央承諾2017年普選特首,重拾大家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信任,達至香港穩定繁榮、長治久安的期盼。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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