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國際
詳情#
【明報專訊】◆在美國居住5年以上、其子女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合法居民的非法移民,如通過審查並願意納稅,可在美國合法居留3年
◆2010年1月1日前入境的兒童,可申請3年居留許可
◆擴展聘用外國學生計劃,讓企業能僱用在美國院校取得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學位的外國學生
◆為創造就業職位及貢獻美國經濟的外國企業家增加移民選項
◆容許部分以自由貿易協定專業人士簽證(H-1B)入境者的配偶取得工作許可證,涉及41萬人
◆更新為外國員工申請綠卡的僱主所需接受的勞工市場測試,亦會釐清由僱主引入外國僱員專用的L-1簽證條款
◆向邊境人員提供額外指引,並擴充豁免計劃,讓綠卡申請人可申請臨時離開美國國境探親,而不會影響其申請資格
◆2010年1月1日前入境的兒童,可申請3年居留許可
◆擴展聘用外國學生計劃,讓企業能僱用在美國院校取得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學位的外國學生
◆為創造就業職位及貢獻美國經濟的外國企業家增加移民選項
◆容許部分以自由貿易協定專業人士簽證(H-1B)入境者的配偶取得工作許可證,涉及41萬人
◆更新為外國員工申請綠卡的僱主所需接受的勞工市場測試,亦會釐清由僱主引入外國僱員專用的L-1簽證條款
◆向邊境人員提供額外指引,並擴充豁免計劃,讓綠卡申請人可申請臨時離開美國國境探親,而不會影響其申請資格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