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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佔領已無意義 藉禁令退場保元氣長青網文章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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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1月14日 06:35
2014年11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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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佔領運動發展至尋求循司法途徑解決,高等法院今日將完成頒布金鐘中信大廈和旺角佔領場地的臨時禁制令和執行細節。這兩處地方,執達吏與警方能否順利執行禁制令,清除障礙物,仍要視乎佔領者的配合程度。另外,金鐘還有大段路面被佔領者霸佔,業界申請的臨時禁制令仍待高院審理。因此,即使禁制令有效破解佔領運動,完成相關程序還需要時間;港九幾條幹道何時全面恢復通車,使市民生活、生計不再受影響,仍需等待。


民情逆轉到尊重法治

佔領運動都應該退場

以往,法庭裁決的權威性鮮有受到挑戰,但是今次高院頒出禁制令,不乏法律界人士卻眾說紛紜。雖然有人說應該尊重,但是又說是否遵守應由各人自行評估可以承受的法律後果,更說到佔領者是公民抗命,早已表明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說佔領者被捕或自首更能突顯法治精神,云云。這些說辭,實際上是單邊立場,似是而非。從另一邊立場,就佔領行為如何損害法治、貶損法庭權威,也可以說得頭頭是道。


法律界人士或許有興趣辯論,顯示其智慧和知識淵博,不過迄今並無法律界人士說過佔領運動合法和法庭的裁決毋須遵守。法律語言深奧難懂,市民大衆或許未能領略箇中深意,但是事物的是非對錯,市民往往本諸同理心來判斷。既然佔領實屬非法、法庭裁決須尊重和遵守,若還恪守法治、堅持法治的核心價值,則無論怎麼說佔領者都已不對;既然法庭已經頒布禁制令,佔領者就應該遵守,離開佔領場地。若法律界人士與佔領者漠視市民同理心,則禁制令能否順利執行?會出現什麼變數?事態發展值得注意。


今次政改演變至歷來罕見的大規模群衆運動,有諸多原因,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激進勢力的主導作用。由政改討論伊始,激進勢力搶奪話語權,強力操作公民提名;「佔中」商討日,激進勢力動員,使3個有公民提名的方案跑出,促使中間溫和方案全部被排拒,溫和力量起不到作用,大量市民被綑綁上激進勢力的戰車,衝到現在的佔領場地。


佔領運動今日第48日,佔領場地由「激進」主導的形勢仍然明顯。例如學聯與政府對話,政府提出民情報告和多方對話平台,學聯代表即場並無異議,但是回到佔領場地,在佔領者的激進取態下,學聯一改尋求對話的低姿態,再度擺出強硬立場,要求撤回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2017年特首選舉要有公民提名、2016年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全部取消。佔領者取態激進,學聯只顧到他們的意願,罔顧民情逆流。現在情況是,無人理會強硬立場會爭取到什麼成果,許多人只關心當局按禁制令清理障礙物或清場時,激進勢力是否仍然主導佔領者的進退抉擇;若佔領者再被綑綁在一起,踐踏禁制令,則難免與執法的警員對抗衝突。


佔領運動發展至今,放在全港範圍檢視,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對運動的支持持續流失,逾七成認為應該退場,甚至連導致現時局面應負責的一方,市民認為運動組織者的責任更高於特區政府。只要從客觀現實審視,誰都知道佔領運動已經淪為小衆行為,大多數市民並不認同;面對民情逆轉、民氣潰散,運動連持續能量都成問題,更遑論再喚起市民上街。另外,政府以拖字訣應對佔領運動,促使現在佔領場地人丁單薄,逐漸聲沉影寂;在人聲鼎沸之時,政府都寸步不讓,今時今日更無非退讓不可之理。因此,今次以佔領運動爭取民主普選,不會取得實質成果。既然如此,仍然堅持霸佔幹道與市民為敵,是不明智之舉。


佔領組織者由學聯、學民思潮與佔中三子,發展到現在的所謂五方平台。不過,五方平台的領導角色,雖然不獲佔領者全部認同,但是他們公開宣布佔領運動結束,對於帶動部分佔領者離場,肯定還有一定作用。這可以把堅持佔領的人交由執達吏與警方處理,屆時若有衝突,規模也會小一點。其實,近年每逢大遊行,主辦團體在遊行終點集會之後都會宣布遊行集會結束,這是與其後激進勢力的行徑劃清界線。激進勢力在大遊行之後與警方玩貓捉老鼠遊戲、衝擊警方防線、擾亂鬧市交通等,不少市民都大為反感,但是不會算到主辦大遊行團體的頭上。


團體組隊協助清場

適得其反或釀亂局

佔領運動與激進勢力切割,此其時矣!一方面可以減少衝突,同時保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道德光環,伺機再起。從維護法治、捍衛法治精神,到大量流失市民支持,佔領運動無疑是結束的時候。爭取民主普選長路漫漫,保留有生力量,勿糟蹋法治,是今次運動持份者應該做的事。


高院頒布臨時禁制令之後,有團體聲稱會組織逾百人的隊伍,協助執達吏與警方清場,云云。這些團體若真的愛國愛港,就不應該再出來攪局。試想想,你組織100人協助清場,他動員民衆保護佔領者,屆時是協助清場,還是製造對抗衝突?一切都交由執達吏與警方執行禁制令吧!任何節外生枝,釀成大衝突、大流血,那將會是香港歷史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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