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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海難船長判囚36年長青網文章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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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1月12日 06:35
2014年11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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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韓國(南韓)光州地方法院昨就「世越」號逾300人死亡的沉船海難,對15名船員作出宣判,其中棄船不顧的船長獲脫殺人罪,法官裁定他「拋棄乘客導致死傷」等罪名成立,判囚36年。死者遺屬對判決強烈不滿,此前要求判船長死刑的檢察官表示準備上訴。


「世越」號今年4月16日由仁川開往濟州途中,在珍島附近海域出事,全船476人295人死亡,當中250名為參加學校旅行的中學生,152人受傷,尚有9人失蹤。失蹤者家屬昨表示,為潛水員安全着想,同意終止搜索。


當局預計明春開始打撈這艘排水量6825噸的渡輪,至少耗費逾1000億韓圜(7億港元),需時一年。


法官裁拋棄乘客導致死傷

69歲船長李準碩(譯音)被控殺人等6條罪。檢察官質疑他為了讓自己逃生而蓄意不發棄船令,要求判處死刑,法院昨午一審裁定,他在快要登上海警艇時有指示同事向乘客宣布棄船逃生,故不能判殺人、殺人未遂罪,但他身為船長隱瞞貨物超載且在明知渡輪快沉時沒有設法疏散乘客,違反海員法及海洋環境管理法,合共判囚36年。


與船長職階相同的53歲輪機長朴智浩(譯音)殺人罪名成立,判囚30年。他在駕駛室目睹,隨後聲稱奉船長命令去保護發電機,趁機逃生,審訊期間證實他眼見兩名廚師受了傷卻沒施援,導致他們死亡。其餘被告分別因違反海難救助法、疏忽職守等罪名判囚6至20年。


海難遺屬聞判後非常激憤,法官離庭後,他們在旁廳席上高喊﹕「這是大韓民國法庭嗎?」。一名家屬擦着淚嗚咽道﹕「刑罰也實在太輕了吧。」一名婦人呼叫﹕「不公平。我們孩子的性命呢?他們死不足惜!」


獲救校長自殺 逾2萬市民情緒病

大部分遇難者為京畿道鞍山市檀園高中二年級學生,海難令全級10個班縮至4個班,校長在獲救後引咎自殺。該校師生及家人,乃至學校所在的鞍山市市民有逾2萬人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情緒問題,須接受心理輔導。


慘劇還暴露船舶超重、違規改建、監管不足、海警救援不力等問題。許多民眾質疑政府隱瞞真相。國會上周通過三條相關法規,改革公共安全應對及懲處重大傷亡事故負責人的機制。


彭博社/朝鮮日報/韓聯社/東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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