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女子管理無牌旅館罰九千長青網文章

2014年11月1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1月11日 12:00
2014年11月1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一名女子管理無牌旅館,違反《旅館業條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9,000元。

 

牌照事務處人員今年5月喬裝客人,以日租形式租住北角英皇道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根據牌照處的紀錄,該旅館未獲發牌。

 

民政事務總署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和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2881 7498舉報。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