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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信部分讀者,見到「煽動學生」,就已有負面反應,甚至不繼續讀下去。那的確可惜,因為我就是想示範字詞可以影響讀者反應,甚至可以使一些讀者不管我的言論是否理性、是否合乎邏輯,就以情緒去處理內容。那一些讀者正是我最希望接觸得到,可以作理性分享的一群。
作為教育工作者,我特別着重理性的思考和分析。現以『』摘引劉修妍校長2014年10月7日刊登在明報觀點版的文章,舉例探討,並會用()顯示原文中同類例子的數目,方便讀者跟進探討。
客觀實據,邏輯思考(15)
『政府……遲遲不按承諾……』指的『承諾』具體內容是什麼?由誰給予香港人的?何時給予?以何份文件公布?若把當年的『承諾』的每項細節清楚列明,就能得知有哪些未兌現的項目及當時是用什麼字句言辭承諾的(當然要包括承諾了的兌現時間表,以顯示遲了多久)。
遲了兌現『承諾』,也不宜草率說是政府的『錯』。理性分析,還須考慮是否遲了就一定『錯』?判斷對錯的原則是什麼?由誰人判斷?延遲是否因政府而起?是否無法避免?在香港的法治精神下,若鬧上法庭,也不可以一個人包辦主控官、法官、陪審團,更不容許不聽被告一方的辯詞就「定罪」的。未審先判,不是維護法治精神的行為。
『真民主』,誰才有資格成為「民」、哪些事項他們有權去「主」。依靠道路謀生的職業司機、希望子女常規上課的家長、支持其他政見的香港人是「民」嗎?「民」有權「主」使別人為他付出?主使只能「餐搵餐食」的工人暫時不搵不食?主使救護車停下來接受搜查?若說這類矛盾只是爭取過程中的小節,不是『真民主』的本質,那麼,透過與『真民主』本質矛盾的行為來爭取『真民主』,是否合理?用不高尚行為爭取崇高理想、用不公義行為爭取公義、用不民主行為爭取民主,可以嗎?
『要求特首問責下台,都是……合理訴求』特首下台之後的局面如何去跟進,是否必須在「要求下台」之前就考慮清楚?若未考慮清楚或甚至全不考慮,又可否稱得上「合理」呢?
『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和平理性』的,香港市民「和平」,我見到例證,因為若不是絕大部分市民都和平,阻礙他們日常作息的小部分還能夠這麼安全地繼續「佔」嗎?但若說他們都「理性」,我未見到足夠事實,反較多見到對不太理性的言論的接受和追隨。或許,他們其實不是接受而只是容忍,因為他們和平。
中肯言詞,多面考慮(30)
以煽情誇張的言辭,代替中肯的表達,會誤導讀者偏離理性,「阻止」說成『鎮壓』、「處理」說成『對付』等,都會使讀者產生不同反應。若想理性討論,不想煽動讀者,宜選用較中肯字詞。另一常見誤導,就是把少數說成多數、把部分說成全部。『民心所向……』其實只是「部分民心所向……」;『只得一途』最多只是「有些人相信只得一途」。
有時,亦可以把想傳遞的意念寫成其他角度。我不是劉校長,不知道『請別再妄想年輕人必會聽我們的勸喻』,是否真的寫給較年長的人閱讀的?還是想年輕人閱讀後,收到或產生「聽他們的勸喻是妄想」這意念?『不再有資格勸喻學生撤退離場』會否有意或無意地達至唆擺的功能呢?一生營營役役維持生計,為兒女成長和學業用盡每一分氣力和時間,因而『沒有努力去為香港爭取民主公義』的普通父母,只因關心兒女人身安全,勸喻他們撤退離場,兒女說「你們不再有資格勸喻我」,心痛嗎?父母問:「是誰煽動唆擺了我的愛兒愛女?」可以理解嗎?可能我想多了,或劉校長想少了——可能不是想煽動青年人,不想「離間」父母子女,只是沒想到這類字句會有這種功能吧。
『沒有努力去為香港爭取民主公義的人』指的是誰?我理解的「民主社會」應是一個容納多元個體和群組的社會。這樣的一個社會,應有不只一種想望,不只一種方法和步伐去「爭取」,况且,不同個體和群組對「民主公義」的概念,可能在細節上有不同的理解。若只接受一種想望、一種方法、一種步伐、一種理解,是容納多元嗎?是「民主」嗎?
最後,我想說:我也心痛!除了『真的替這批年輕人感到心痛』之外,也為客觀、真實、準確、理性及持平的新聞報道和評論日漸減少而感到心痛。
作者是前中學及大專教師
作為教育工作者,我特別着重理性的思考和分析。現以『』摘引劉修妍校長2014年10月7日刊登在明報觀點版的文章,舉例探討,並會用()顯示原文中同類例子的數目,方便讀者跟進探討。
客觀實據,邏輯思考(15)
『政府……遲遲不按承諾……』指的『承諾』具體內容是什麼?由誰給予香港人的?何時給予?以何份文件公布?若把當年的『承諾』的每項細節清楚列明,就能得知有哪些未兌現的項目及當時是用什麼字句言辭承諾的(當然要包括承諾了的兌現時間表,以顯示遲了多久)。
遲了兌現『承諾』,也不宜草率說是政府的『錯』。理性分析,還須考慮是否遲了就一定『錯』?判斷對錯的原則是什麼?由誰人判斷?延遲是否因政府而起?是否無法避免?在香港的法治精神下,若鬧上法庭,也不可以一個人包辦主控官、法官、陪審團,更不容許不聽被告一方的辯詞就「定罪」的。未審先判,不是維護法治精神的行為。
『真民主』,誰才有資格成為「民」、哪些事項他們有權去「主」。依靠道路謀生的職業司機、希望子女常規上課的家長、支持其他政見的香港人是「民」嗎?「民」有權「主」使別人為他付出?主使只能「餐搵餐食」的工人暫時不搵不食?主使救護車停下來接受搜查?若說這類矛盾只是爭取過程中的小節,不是『真民主』的本質,那麼,透過與『真民主』本質矛盾的行為來爭取『真民主』,是否合理?用不高尚行為爭取崇高理想、用不公義行為爭取公義、用不民主行為爭取民主,可以嗎?
『要求特首問責下台,都是……合理訴求』特首下台之後的局面如何去跟進,是否必須在「要求下台」之前就考慮清楚?若未考慮清楚或甚至全不考慮,又可否稱得上「合理」呢?
『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和平理性』的,香港市民「和平」,我見到例證,因為若不是絕大部分市民都和平,阻礙他們日常作息的小部分還能夠這麼安全地繼續「佔」嗎?但若說他們都「理性」,我未見到足夠事實,反較多見到對不太理性的言論的接受和追隨。或許,他們其實不是接受而只是容忍,因為他們和平。
中肯言詞,多面考慮(30)
以煽情誇張的言辭,代替中肯的表達,會誤導讀者偏離理性,「阻止」說成『鎮壓』、「處理」說成『對付』等,都會使讀者產生不同反應。若想理性討論,不想煽動讀者,宜選用較中肯字詞。另一常見誤導,就是把少數說成多數、把部分說成全部。『民心所向……』其實只是「部分民心所向……」;『只得一途』最多只是「有些人相信只得一途」。
有時,亦可以把想傳遞的意念寫成其他角度。我不是劉校長,不知道『請別再妄想年輕人必會聽我們的勸喻』,是否真的寫給較年長的人閱讀的?還是想年輕人閱讀後,收到或產生「聽他們的勸喻是妄想」這意念?『不再有資格勸喻學生撤退離場』會否有意或無意地達至唆擺的功能呢?一生營營役役維持生計,為兒女成長和學業用盡每一分氣力和時間,因而『沒有努力去為香港爭取民主公義』的普通父母,只因關心兒女人身安全,勸喻他們撤退離場,兒女說「你們不再有資格勸喻我」,心痛嗎?父母問:「是誰煽動唆擺了我的愛兒愛女?」可以理解嗎?可能我想多了,或劉校長想少了——可能不是想煽動青年人,不想「離間」父母子女,只是沒想到這類字句會有這種功能吧。
『沒有努力去為香港爭取民主公義的人』指的是誰?我理解的「民主社會」應是一個容納多元個體和群組的社會。這樣的一個社會,應有不只一種想望,不只一種方法和步伐去「爭取」,况且,不同個體和群組對「民主公義」的概念,可能在細節上有不同的理解。若只接受一種想望、一種方法、一種步伐、一種理解,是容納多元嗎?是「民主」嗎?
最後,我想說:我也心痛!除了『真的替這批年輕人感到心痛』之外,也為客觀、真實、準確、理性及持平的新聞報道和評論日漸減少而感到心痛。
作者是前中學及大專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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