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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滬港通投資指引逐漸明朗化,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公布交易指引文件,允許香港投資者可以在容許融資融券的滬股通A股,參與孖展買賣及沽空。同時若滬股通A股配股時,可以香港結算名義參與,南來投資港股的內地股民,亦可以按比例供股,意味滬港通更接近現時港股「玩法」。
在兩地剛宣布推出「滬港通」時,基本上不容許進行孖展買賣及沽空交易,但上交所昨日的公布《滬港通試點辦法》及《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刪除不少條文及更新指引,經香港參與買賣上海A股的投資者,可經香港市場通過孖展安排,甚至在香港借入指定可供融資融券的股份,參與孖展買賣及沽空股份。
不過,在滬股通的機制下,單日個股沽空比例不得超過1%;連續10日沽空的比例亦不得超過5%。目前在上海可供融資融券的400隻股份中,而在滬股通名單中的A股至少160隻可供參與融資融券。
可在港進行即日鮮買賣
今次的通知亦明確定交代出,原屬滬港通交易範圍股份,一旦被剔出可供交易範圍,透過滬港通持貨的投資者將只能沽出,不能再買入。在買入滬股通股份時,若按兩地上市股份計算的比例,超過指定比例,則須在五個交易日沽出超額持股部分。較特別是,南向參與「港股通」的投資者,可以在港進行即日鮮買賣交易。
罰則方面亦首次列明,上交所有權對違規交易者,包括聯交所證券服務公司、上海證交所會員及其客戶,作出警示、公關譴責及紀律處分。若兩地投資者、聯交所證券服務公司及上交所會員出現違法而情節嚴重者,上交所可以上報中證監查處。
正式啟動前 將推第二輪修訂
港交所(0388)則發出最新進展的「常問問題集」,當中明確指出,在開展北向交易初期,擬實施動態的3%價格限制,並且可予調整。投資者在購入上海A股後,香港結算只會作為名義持有人,最終的實益擁有人,將會是投資者自己。他們將從購入的股份中享有應有權利及得益。
港交所的「常問問題集」進一步表示融資融券及沽空等活動,是基於一些規則,例如對沽空的價格有一定限制,某些投資者不可以參與股票借貨等,這些細節尚未正式公布。港交所發言人則指出,昨日公布的只是滬港通規則的第一輪修訂,在滬港通正式啟動前,將會出台第二輪的修訂。
明報記者 陳偉燊 廖毅然
在兩地剛宣布推出「滬港通」時,基本上不容許進行孖展買賣及沽空交易,但上交所昨日的公布《滬港通試點辦法》及《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刪除不少條文及更新指引,經香港參與買賣上海A股的投資者,可經香港市場通過孖展安排,甚至在香港借入指定可供融資融券的股份,參與孖展買賣及沽空股份。
不過,在滬股通的機制下,單日個股沽空比例不得超過1%;連續10日沽空的比例亦不得超過5%。目前在上海可供融資融券的400隻股份中,而在滬股通名單中的A股至少160隻可供參與融資融券。
可在港進行即日鮮買賣
今次的通知亦明確定交代出,原屬滬港通交易範圍股份,一旦被剔出可供交易範圍,透過滬港通持貨的投資者將只能沽出,不能再買入。在買入滬股通股份時,若按兩地上市股份計算的比例,超過指定比例,則須在五個交易日沽出超額持股部分。較特別是,南向參與「港股通」的投資者,可以在港進行即日鮮買賣交易。
罰則方面亦首次列明,上交所有權對違規交易者,包括聯交所證券服務公司、上海證交所會員及其客戶,作出警示、公關譴責及紀律處分。若兩地投資者、聯交所證券服務公司及上交所會員出現違法而情節嚴重者,上交所可以上報中證監查處。
正式啟動前 將推第二輪修訂
港交所(0388)則發出最新進展的「常問問題集」,當中明確指出,在開展北向交易初期,擬實施動態的3%價格限制,並且可予調整。投資者在購入上海A股後,香港結算只會作為名義持有人,最終的實益擁有人,將會是投資者自己。他們將從購入的股份中享有應有權利及得益。
港交所的「常問問題集」進一步表示融資融券及沽空等活動,是基於一些規則,例如對沽空的價格有一定限制,某些投資者不可以參與股票借貨等,這些細節尚未正式公布。港交所發言人則指出,昨日公布的只是滬港通規則的第一輪修訂,在滬港通正式啟動前,將會出台第二輪的修訂。
明報記者 陳偉燊 廖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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