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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比利時一名判囚終身的姦殺犯因難以忍受被囚的心理痛苦,申請安樂死和經過3年司法戰,律師周一(15日)證實其申請獲法院批准。這是比利時2002年合法化安樂死後首度批准囚犯安樂死,被視為繼今年初批准兒童安樂死後的另一里程碑判決。
50歲的范登布列根(Frank Van Den Bleeken)1980年代犯下多宗強姦案及姦殺一名女子,過往30年被囚於布魯日的監獄,其間只曾為出席葬禮而離開過一次。其律師稱,范氏認為自己是社會的威脅,拒絕接受提前假釋審核,但感到囚禁不人道,「無法再忍受如此活着」。
范登布列根多次被醫生及心理學家診斷出正承受「無法忍受的痛苦」,4年前起多番要求轉送荷蘭一間特殊精神病中心治療,遭拒絕後改而申請安樂死。他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說:「我是人類,不論我做過什麼事,我還是人類,因此讓我安樂死吧。」他已獲發醫療許可,數天內將被送到一間醫院內接受安樂死。
比利時2002年步荷蘭之路將安樂死合法化。去年比利時共有1807宗安樂死個案,接受安樂死必須符合嚴格標準,包括有判斷能力、神志情醒、多次作出自願、深思熟慮的安樂死要求等。
50歲的范登布列根(Frank Van Den Bleeken)1980年代犯下多宗強姦案及姦殺一名女子,過往30年被囚於布魯日的監獄,其間只曾為出席葬禮而離開過一次。其律師稱,范氏認為自己是社會的威脅,拒絕接受提前假釋審核,但感到囚禁不人道,「無法再忍受如此活着」。
范登布列根多次被醫生及心理學家診斷出正承受「無法忍受的痛苦」,4年前起多番要求轉送荷蘭一間特殊精神病中心治療,遭拒絕後改而申請安樂死。他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說:「我是人類,不論我做過什麼事,我還是人類,因此讓我安樂死吧。」他已獲發醫療許可,數天內將被送到一間醫院內接受安樂死。
比利時2002年步荷蘭之路將安樂死合法化。去年比利時共有1807宗安樂死個案,接受安樂死必須符合嚴格標準,包括有判斷能力、神志情醒、多次作出自願、深思熟慮的安樂死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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