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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可提憑證澄清無用劣質油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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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15日 12:00
2014年09月15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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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建議,否認曾使用台灣劣質豬油的商戶,可按中心機制提供憑證澄清,中心會適時更新可能分銷或使用劣質豬油的商戶名單。

 

食安中心表示,公布名單是希望能盡快完成回收工作,名單上的商戶資料由相關產品的進口商和主要分銷商提供,商戶現在可能已經沒有存貨、已將產品退回或下架、又或是已有一段時間沒有使用產品。

 

若商戶認為名單有誤,應聯絡分銷商或進口商,釐清事實後,由分銷商或進口商聯絡中心。

 

中心會繼續就劣質豬油事件和台灣當局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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