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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籲中秋勿煲蠟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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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06日 12:00
2014年09月06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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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中秋將至,房屋署提醒公共屋邨居民,切勿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違者可被罰款1,500元。

 

房屋署明日開始一連三天額外調配約400名區域巡邏隊和特遣行動小組隊員到各公共屋邨加強巡邏,巡查時間持續至午夜後。中秋節翌日早上,也會加派人手清理屋邨的公共地方。

 

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屬可扣分項目。住戶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會被終止租約。

 

市民可致電熱線2712 2712舉報有關違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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