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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區被破壞須執法 煞住原居民謀擴特權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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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05日 06:35
2014年09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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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涌大蠔灣保育區,較早前村民開動剷泥機及用鋤頭,把大片紅樹林連根拔起,這個做法,無論基於什麼原因,都是涉嫌違反《林區及郊區條例》,政府若容忍這類公然挑戰法紀的行為,將養癰為患,永無寧日,有關部門必須跟進調查,檢控涉嫌違法者。今次事件,政府要藉着採取行動,向市民宣示堅定落實保育政策,同時向原居民傳遞無人可以凌駕法律的信息。


以復耕建屋之名

剷平大片紅樹林

城規會今年3月底把大蠔約4.64公頃土地指定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SSI)地帶,涵蓋大蠔河及河口,以及3條主要支流的中至下游一帶,其中白芒、牛牯塱及大蠔3條原居民村受影響,村民復耕須向城規會申請,靠近邊界地帶亦不能建屋。對此,村民不滿,認為劃設保育區等於侵佔私有產權,政府又沒有賠償,去月24日以復耕為由,用剷泥機和鋤頭剷平大片有生態價值的紅樹林,並要求發展局及環境局與他們談判,否則其他村落會接力示威,云云。


村民揚言的所謂持續抗爭行動,暫時未見出現,而有4個政府部門表示關注事件,其中環境局和規劃署會進一步調查和跟進。不過,由於保育區小徑屬私人土地,村民設置了閘門,限制非村民進入,規劃署曾經派員前往調查,被拒於閘門之外。村民剷平紅樹林,事實俱在,有村民代表聲言預期有法律後果,更聲稱「唔驚犯法,(剷樹)係合法嘅犯法」;政府面對村民挑戰法律,絕對不能退縮,必須想辦法調查執法,陸路去不到現場,可以由水路前往,務必要彰顯公權力和法治。


大蠔灣是衆多保育區的其中一個,政府對紅樹林遭破壞,若不嚴肅處理,其他保育區村民若仿效,不單保育政策受衝擊,更會演變至尾大不掉局面。就等於丁屋僭建,政府在問題初現時不處理,發展至丁屋全面僭建成勢,原居民群起抗拒清拆,政府不敢硬碰,最終被迫屈服;政府不想保育區重蹈覆轍,就要把問題消滅於萌芽狀態。另外,今次村民剷樹之時,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亦在場,他在此事有什麼角色,政府亦應了解調查。鄉議局是法定機構,村民對政府的舉措縱有不滿,鄉議局起碼應該促使村民以合法手段爭取,若竟然涉及村民的違法抗爭,則政府對鄉議局的角色與職能,有必要重新研議。


原居民與政府的土地爭議,經常指摘政府侵損了他們的權益,今次事件,村民就指控政府侵佔私有產權。香港是法治社會,若政府違法欺壓原居民,那是大件事,村民若有法理依據,應該入稟法院,控告政府,只需打贏官司,就終止政府繼續剝奪原居民聲稱的土地權益,原居民可以隨意利用土地以各種方式謀取利益。事情可以很簡單,不過,從來不見原居民為土地權益與政府打官司,代表原居民利益的鄉議局,經常說有多少法律依據,但是也從來不會提出訴訟,尋求徹底解決爭議。這種情况,唯一可以解讀的是原居民的土地訴求,缺乏足夠法理支持,只能模糊事態,虛與委蛇地維持原居民土地權益受損的說法。


丁屋需求報大數

謀霸佔更多土地

今次大蠔灣剷樹涉及的土地,據知在上世紀90年代,村民已經把大部分售給私人公司,村民聲稱復耕和建丁屋範圍,大部分是已經出售的土地。因此,事態很奇怪,既然土地另有業主,村民除非向現有業主租用,否則復耕、在土地上興建丁屋從何說起?現在的情况,實際上是村民賣地套現之後,公然破壞保育區,迫使政府規劃其他土地,讓他們可以申請興建丁屋而已。


此事還涉及一個不合理現象。與事件有關的3條原居民村落,2011年人口普查顯示只有約共150人,估計分屬數十戶家庭,不過,村民向地政總署提交的資料,到去年底,未來10年3條村的丁屋需求共170間,現在規劃1.27公頃的丁屋用地已經不足,政府要撥出更多土地作鄉村式發展。過去數十年,3條鄉村就只有數十戶,未來10年的所謂龐大需求,除非村民可以提出確切的需求數據,否則明顯不合理。此事反映原居民為了霸佔更多土地,有弄虛作假之嫌。


這類報大數現象,在其他新界原居民村落是普遍現象,政府因應報大數而劃出的「鄉村式發展」地帶,愈劃愈大,原居民佔用香港整體土地的比例,愈來愈高,非原居民的潛藏不滿,愈益深化。大蠔灣破壞保育區事件,揭示原居民賣地套現之後,以復耕、建丁屋之名,謀取更多土地,這是政府務必跟進調查此事,尋求懲罰違法行為的原因。必須煞住原居民擴大原本已經不合理的特權,否則後患無窮,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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