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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真普選」是一年多來在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的政改討論中出現頻率頗高的一個關鍵詞。儘管泛民主派的激進勢力將「真普選」與於法無據的「公民提名」及違法的「佔領中環」扯上關係,儘管建制派中「一左二窄」信奉者對「真普選」嗤之以鼻,但都不妨礙廣大香港市民對「真普選」的常識性理解:「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通』、『平等』;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做投票的工具罷了。」以上「真普選」的闡述並非當今泛民中人信口雌黃,而是中共中央機關報1944年2月2日社論〈論選舉權〉的權威定義!
令人遺憾的是,在當前各走極端的政改爭論中,在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框架揭盅前夕,有人從左的思維出發,將國家安全與「真普選」對立起來,或明或暗渲染「真普選」將會「威脅國家安全」云云。
其實,時下不少中間理性聲音所主張的「真普選」,既非「公民提名」右的極端,也非「過半數提名」左的極端。比較集中的溫和方案就是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決定,認同提名委員會是唯一法定提名機構,由四大界別等比例組成,可擴大其選民基礎體現「有廣泛代表性」定義,依照基本法第45條「循序漸進」原則以及「參照」基本法附件一「現行規定」,保留「八分之一提名」民主程序,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最後由中央任命。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真普選」根本不會威脅國家安全。道理是簡單的,也是充分的:
香港選民絕大多數愛國愛港
第一,特首普選是由香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在中央眼中,建制派愛國愛港不成問題;而據中央官員最新說法,「泛民主派大多數都是愛國愛港的」。兩者相加,即是香港選民絕大多數都是愛國愛港的。有此大前提,「真普選」怎會選出「不愛國、不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選?請問何來「威脅國家安全」?認為「真普選」會威脅國家安全,實質是不相信香港同胞大多數是愛國愛港的!這種「葉公好龍」態度,根本有違執政黨的「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精神!
第二,根據基本法第45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是實質性的。中央對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當選人可任命,也可以不任命。在中央有權「守尾門」情况下,認為「真普選」會威脅國家安全的說法,不是危言聳聽,就屬杞人憂天!
第三,1949年10月中,國共內戰末期,中共四野雄師佔領廣州後,大軍抵達寶安縣布吉之際,毛澤東、周恩來急電陳賡兵團停止前進,嚴令不得逼近深圳河,指示對香港要「充分利用,長期打算」。直至1997年中共主政48年間可以容忍香港保持英國殖民統治而不擔心其對國家安全的威脅,為何在香港回歸17年後反而擔心香港「真普選」威脅國家安全呢?難道「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區「真普選」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更甚於英國殖民統治嗎?這種心理完全是反智、反歷史的,可謂數典忘祖!
第四,縱觀世界現代史,無論是美國紐約市、法國巴黎市、日本東京都、菲律賓馬尼拉市、印尼雅加達省乃至中國台灣的台北市、高雄市等等地方選舉,都是實行「真普選」,都曾有過與中央政權不同政見的人當選地方行政首長,試問有對國家或地區安全構成過威脅嗎?沒有!因此,認為香港「真普選」會威脅國家安全的「理論」,是鬥爭哲學、冷戰思維、誤判形勢、「一左二窄」、人治慣性樣樣都有而單單沒有政治自信的大雜燴!
第五,中國共產黨在其長達93年的歷史一直都是按照「民主集中制」辦法產生領導人,從來未曾實行過「真普選」。但是如此「選」出的領導人,不是也有過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幫」的「政治對抗風險」嗎?不是也有過張國燾「另立中央」、毛澤東「不設國家主席」的「憲制危機風險」嗎?不是也有過毛澤東鼓吹「造反有理」、林彪叫囂「群眾運動天然合理」的「民粹主義風險」嗎?不是也有過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徐才厚、周永康等「不愛國、不愛黨」人物被「選」為「黨和國家領導人」嗎?因此,將「威脅國家安全」的「莫須有」大帽子及那麼多「風險」扣到香港行政長官「真普選」身上,究竟是以理服人,抑或以勢壓人?何以服天下?
《基本法》第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顯而易見,將國家安全與「真普選」對立,藉「國家安全」打壓「真普選」,不計後果將內地「民主集中制」、「維穩壓維權」一套「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強加到香港特首普選上,「為淵驅魚,為叢驅雀」,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公然閹割,對基本法的粗暴踐踏,對台海兩岸和平統一前景的破壞性示範!如此重蹈「一左二窄」錯誤,後患無窮,必將遭到歷史懲罰。不妨錄以備考,勿謂言之不預也!
令人遺憾的是,在當前各走極端的政改爭論中,在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框架揭盅前夕,有人從左的思維出發,將國家安全與「真普選」對立起來,或明或暗渲染「真普選」將會「威脅國家安全」云云。
其實,時下不少中間理性聲音所主張的「真普選」,既非「公民提名」右的極端,也非「過半數提名」左的極端。比較集中的溫和方案就是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決定,認同提名委員會是唯一法定提名機構,由四大界別等比例組成,可擴大其選民基礎體現「有廣泛代表性」定義,依照基本法第45條「循序漸進」原則以及「參照」基本法附件一「現行規定」,保留「八分之一提名」民主程序,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最後由中央任命。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真普選」根本不會威脅國家安全。道理是簡單的,也是充分的:
香港選民絕大多數愛國愛港
第一,特首普選是由香港選民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在中央眼中,建制派愛國愛港不成問題;而據中央官員最新說法,「泛民主派大多數都是愛國愛港的」。兩者相加,即是香港選民絕大多數都是愛國愛港的。有此大前提,「真普選」怎會選出「不愛國、不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選?請問何來「威脅國家安全」?認為「真普選」會威脅國家安全,實質是不相信香港同胞大多數是愛國愛港的!這種「葉公好龍」態度,根本有違執政黨的「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精神!
第二,根據基本法第45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是實質性的。中央對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當選人可任命,也可以不任命。在中央有權「守尾門」情况下,認為「真普選」會威脅國家安全的說法,不是危言聳聽,就屬杞人憂天!
第三,1949年10月中,國共內戰末期,中共四野雄師佔領廣州後,大軍抵達寶安縣布吉之際,毛澤東、周恩來急電陳賡兵團停止前進,嚴令不得逼近深圳河,指示對香港要「充分利用,長期打算」。直至1997年中共主政48年間可以容忍香港保持英國殖民統治而不擔心其對國家安全的威脅,為何在香港回歸17年後反而擔心香港「真普選」威脅國家安全呢?難道「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區「真普選」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更甚於英國殖民統治嗎?這種心理完全是反智、反歷史的,可謂數典忘祖!
第四,縱觀世界現代史,無論是美國紐約市、法國巴黎市、日本東京都、菲律賓馬尼拉市、印尼雅加達省乃至中國台灣的台北市、高雄市等等地方選舉,都是實行「真普選」,都曾有過與中央政權不同政見的人當選地方行政首長,試問有對國家或地區安全構成過威脅嗎?沒有!因此,認為香港「真普選」會威脅國家安全的「理論」,是鬥爭哲學、冷戰思維、誤判形勢、「一左二窄」、人治慣性樣樣都有而單單沒有政治自信的大雜燴!
第五,中國共產黨在其長達93年的歷史一直都是按照「民主集中制」辦法產生領導人,從來未曾實行過「真普選」。但是如此「選」出的領導人,不是也有過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幫」的「政治對抗風險」嗎?不是也有過張國燾「另立中央」、毛澤東「不設國家主席」的「憲制危機風險」嗎?不是也有過毛澤東鼓吹「造反有理」、林彪叫囂「群眾運動天然合理」的「民粹主義風險」嗎?不是也有過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徐才厚、周永康等「不愛國、不愛黨」人物被「選」為「黨和國家領導人」嗎?因此,將「威脅國家安全」的「莫須有」大帽子及那麼多「風險」扣到香港行政長官「真普選」身上,究竟是以理服人,抑或以勢壓人?何以服天下?
《基本法》第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顯而易見,將國家安全與「真普選」對立,藉「國家安全」打壓「真普選」,不計後果將內地「民主集中制」、「維穩壓維權」一套「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強加到香港特首普選上,「為淵驅魚,為叢驅雀」,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公然閹割,對基本法的粗暴踐踏,對台海兩岸和平統一前景的破壞性示範!如此重蹈「一左二窄」錯誤,後患無窮,必將遭到歷史懲罰。不妨錄以備考,勿謂言之不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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