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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森﹕警察遊行 不祥之兆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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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06日 06:35
2014年08月0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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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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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反佔中簽名超過百萬,網上又接力加人。遊客簽得、外傭簽得、小朋友都簽得,來者不拒,重複簽名亦無任何核對。以這種「乜都得」的「嚴謹」標準,沒有三五百萬成績,竟敢拿出來見人?超大型公關活動,資源人力前所未有。如果成本與成績掛鈎,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是否物有所值?這只能由出錢和收錢的當事人來判斷,但可以肯定的是,參與這門生意的主事者,無論政治和金錢利益,已經賺到盆滿缽滿,前途更是無可限量。


簽名究竟有多少水分?討論都浪費時間。我認為,官員和警察參與反佔中簽名引發的問題,更應引起關注。


先說問責官員。梁振英帶頭「適當時候簽名」,包括司長正副局長政治助理在內的問責官員,爭相表態。有理由相信,梁振英曾經在內部大力動員,「人人過關」,「忠不忠,看行動」,簽名反佔中是檢驗對政府忠誠的唯一標準。除了律政司長袁國強指有「角色衝突」,明確表示不簽外,有些局長副局政助急不及待表忠,還主動把簽名照片上載面書,以昭天下,小學雞得滑稽可笑。


公平點說,政治問責官員參與跟政府同一立場的政治活動,無可厚非。當年曾蔭權的政改「起錨」,問責官員也是全情參與,沒有受到太多批評。但問題是,曾氏年代的問責官員,無論是開篷巴士騷,還是街頭嗌咪派傳單,個個光明正大,從沒有說什麼「以個人身分參加」這種廢話。


政治問責官員有個人身分嗎?講得粗俗一點,做了問責官員,連吃飯拉屎做夢都是問責官員,無論家事還是港事,都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和立場。更何况,反佔中明擺着就是簽名向阿爺表忠心的政治活動,有「個人身分」的嗎?藏頭露尾,縮骨鬼祟,明顯是底氣不足,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令表態效果大打折扣。


是否違反政治中立原則?

另一個更大的問題是休班警員簽名反佔中。警員是否違反政治中立原則?引起社會熱議。警方高層張德強起初支吾以對,含糊其辭,問得多了,正式的說法是:簽名反佔中無問題,但「不鼓勵警員參加遊行集會,應保持政治中立,以免令市民質疑在場警員會執法不一」。


警方取態相當奇怪,如果遊行集會是政治表態,警察參加會令市民質疑其政治中立,簽名反佔中不也是政治表態嗎?市民不一樣可以質疑他們的政治中立嗎?

張德強的說法是,警員參加遊行集會,「可能大家是認識的或見過,他又知你是警察身分……會否讓人覺得影響中立性?」如果這個論據成立,警察參加佔中或反佔中遊行,戴着面具隱藏身分不就可以了?同樣道理,連參加簽名也應戴着面具,萬一給市民認出,不也一樣會影響中立性嗎?

《警察通例》清楚寫明:「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活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無論簽名或遊行,同樣影響公眾觀感,懷疑警察是否能維持政治中立。警察就爭議的政治事件明確表態,無可避免會影響他們的執法品質和政治中立。


有老差骨打電話到電台說,他們連支持哪隊球隊都不應表態,以免市民認為執法不公。星期日的撐警遊行,赫然見到休班現役警察的身影,毫不避嫌公開身分,這是不祥之兆,香港與獨裁威權國家看齊,警察向鷹犬化又邁進了一大步。


(samngx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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