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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穎﹕
老爸以前在電視台工作,當年廣播道,共有五個電台電視台,稱為五台山。早晨夜晚,都有一些年輕人站在對面馬路,拿着大包小包禮物、卡紙紀念品,在等他們的偶像,閒談幾句,拍個照拿個簽名,就心滿意足地離開。後來,電視台陸續搬離廣播道,粉絲等偶像,從未間斷,山長水遠交通不便,也阻止不了他們的熱情。
每次經過,看見由早到晚癡癡地等的粉絲,都會想到,如果發現了其中一個是我的女兒,該如何反應?老實說,老爸對他們的看法不很正面﹕正經事不去做,為何整天站在這裏浪費時間?
穎,老爸必須承認,我的看法有點片面。在韓國首爾,你帶我們去「朝聖」,雖然沒有什麼收穫,但對「偶像」和「粉絲」,有了新的看法。
到韓國娛樂公司「追星」
「朝聖」的地點,我們當然沒有到過,但你事前做足準備,上網看地圖,到了現場,七轉八拐,幾乎沒什麼困難便到了目的地。出發前要你計劃行程,如拉牛上樹,遲遲未做,但找「朝聖」地點,卻效率驚人,更是準確得如有神助。做事有沒有推動力,是決定性的,對吧?!
這是一家娛樂製作公司,在韓國的歌唱綜藝電視節目,你看過這個門口的影像,有無比親切的感覺。我們坐在對面的便利店,汽車出出入入,車窗都是黑色不透明,只能靠想着裏面載着什麼人,但已經夠興奮了。公司守衛森嚴,當然不准入內拍照,只能拍了大廈的外貌,也拍攝了便利店外面中文和韓文寫給偶像的塗鴉,還有一位同樣來自香港「朝聖」的女孩。
穎,你知道嗎?我們坐在便利店門外的座位上,老爸有一種奇妙的感覺﹕我竟然帶女兒來這裏「朝聖」!雖然我還是弄不清樂隊組合和個別成員的名字,搞錯了,你還很不耐煩的罵我。雖然我仍是很不清楚你偶像的造型風格歌曲內容,有什麼令人着迷的地方……但我和你坐在這裏,短短的不夠半小時,但有點點同步的感覺,雖然只有點點,但老爸覺得,已經很好了。
不同年代 不同崇拜偶像方式
每個時代的年輕人,都有他們的偶像,都有他們不同的崇拜偶像方式。你不是買了一件Tee是The Beatles的嗎?是我們那個時代的英國樂隊組合,風靡年輕人,上世紀六十年代來香港演唱,粉絲們蜂擁朝聖,興奮尖叫,此起彼落,瘋狂程度,與今天你們迷韓星,不遑多讓。
你是韓迷,是韓國樂隊組合的粉絲,對歌手偶像的崇拜,雖未至瘋狂程度,但也相當着迷。穎,這並非不能告訴別人的事,有人迷球星,有人崇拜演員,有人喜歡歌手,不分年齡,也沒有國籍界限。老爸沒有什麼意見,又是那一句﹕只要你能好好分配時間。
老爸
………………………………………………………………………………
Hi,
你那次說,若你們是跟姐姐去首爾,就不會有這些經驗。說真的,開始我還以為你們倆不肯跟我一起去呢,還打算只找Daddy你跟我一起去(因為你較易被說服,嘻),如果你不肯,我就獨自去了。想起來都覺好笑,怎麼會有父母跟女兒去「朝聖」的呢?
現在還覺得很高興!還是不太敢相信我真的到過那裏呢!節目上見過的大門,網上見過對面便利店的塗鴉,便利店裏的簽名海報……當這些都真真實實地出現在自己眼前,是多麼的神奇呀!
為什麼我會介意別人知道我去了「朝聖」呢?因為我覺得很多人都對韓迷有歧視。原因是什麼嘛,我真的不清楚。
粉絲會買票去看演唱會,球迷也會要票去看球賽。粉絲追看明星的表演片段,球迷追看精彩球技。可是看演唱會就是浪費金錢,韓迷就被形容為很「毒」。球迷卻不會。所以我特意找大半天去「朝聖」,有些人大概會認為我瘋了吧?因為我不想被其他人歧視,所以就不敢張揚出去。
回頭想,這樣的想法有點笨哩。我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那為什麼要怕呢?對吧?wing
作者簡介﹕資深傳媒人、關注時事,更關注兩個寶貝女兒
吳志森 samngx123@gmail.com
老爸以前在電視台工作,當年廣播道,共有五個電台電視台,稱為五台山。早晨夜晚,都有一些年輕人站在對面馬路,拿着大包小包禮物、卡紙紀念品,在等他們的偶像,閒談幾句,拍個照拿個簽名,就心滿意足地離開。後來,電視台陸續搬離廣播道,粉絲等偶像,從未間斷,山長水遠交通不便,也阻止不了他們的熱情。
每次經過,看見由早到晚癡癡地等的粉絲,都會想到,如果發現了其中一個是我的女兒,該如何反應?老實說,老爸對他們的看法不很正面﹕正經事不去做,為何整天站在這裏浪費時間?
穎,老爸必須承認,我的看法有點片面。在韓國首爾,你帶我們去「朝聖」,雖然沒有什麼收穫,但對「偶像」和「粉絲」,有了新的看法。
到韓國娛樂公司「追星」
「朝聖」的地點,我們當然沒有到過,但你事前做足準備,上網看地圖,到了現場,七轉八拐,幾乎沒什麼困難便到了目的地。出發前要你計劃行程,如拉牛上樹,遲遲未做,但找「朝聖」地點,卻效率驚人,更是準確得如有神助。做事有沒有推動力,是決定性的,對吧?!
這是一家娛樂製作公司,在韓國的歌唱綜藝電視節目,你看過這個門口的影像,有無比親切的感覺。我們坐在對面的便利店,汽車出出入入,車窗都是黑色不透明,只能靠想着裏面載着什麼人,但已經夠興奮了。公司守衛森嚴,當然不准入內拍照,只能拍了大廈的外貌,也拍攝了便利店外面中文和韓文寫給偶像的塗鴉,還有一位同樣來自香港「朝聖」的女孩。
穎,你知道嗎?我們坐在便利店門外的座位上,老爸有一種奇妙的感覺﹕我竟然帶女兒來這裏「朝聖」!雖然我還是弄不清樂隊組合和個別成員的名字,搞錯了,你還很不耐煩的罵我。雖然我仍是很不清楚你偶像的造型風格歌曲內容,有什麼令人着迷的地方……但我和你坐在這裏,短短的不夠半小時,但有點點同步的感覺,雖然只有點點,但老爸覺得,已經很好了。
不同年代 不同崇拜偶像方式
每個時代的年輕人,都有他們的偶像,都有他們不同的崇拜偶像方式。你不是買了一件Tee是The Beatles的嗎?是我們那個時代的英國樂隊組合,風靡年輕人,上世紀六十年代來香港演唱,粉絲們蜂擁朝聖,興奮尖叫,此起彼落,瘋狂程度,與今天你們迷韓星,不遑多讓。
你是韓迷,是韓國樂隊組合的粉絲,對歌手偶像的崇拜,雖未至瘋狂程度,但也相當着迷。穎,這並非不能告訴別人的事,有人迷球星,有人崇拜演員,有人喜歡歌手,不分年齡,也沒有國籍界限。老爸沒有什麼意見,又是那一句﹕只要你能好好分配時間。
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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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你那次說,若你們是跟姐姐去首爾,就不會有這些經驗。說真的,開始我還以為你們倆不肯跟我一起去呢,還打算只找Daddy你跟我一起去(因為你較易被說服,嘻),如果你不肯,我就獨自去了。想起來都覺好笑,怎麼會有父母跟女兒去「朝聖」的呢?
現在還覺得很高興!還是不太敢相信我真的到過那裏呢!節目上見過的大門,網上見過對面便利店的塗鴉,便利店裏的簽名海報……當這些都真真實實地出現在自己眼前,是多麼的神奇呀!
為什麼我會介意別人知道我去了「朝聖」呢?因為我覺得很多人都對韓迷有歧視。原因是什麼嘛,我真的不清楚。
粉絲會買票去看演唱會,球迷也會要票去看球賽。粉絲追看明星的表演片段,球迷追看精彩球技。可是看演唱會就是浪費金錢,韓迷就被形容為很「毒」。球迷卻不會。所以我特意找大半天去「朝聖」,有些人大概會認為我瘋了吧?因為我不想被其他人歧視,所以就不敢張揚出去。
回頭想,這樣的想法有點笨哩。我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那為什麼要怕呢?對吧?wing
作者簡介﹕資深傳媒人、關注時事,更關注兩個寶貝女兒
吳志森 samngx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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