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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政改報告,包括了被中央官員一再否定的「公民提名」,不僅顯示了報告的持平包容,而且表明了特區政府以至中央對泛民意見的重視。這對泛民當然是正面的信息。不過,普選始終要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這是中央定下的底線。如果以為政改報告沒有排斥「公提」,普選底線就有讓步的空間,那就錯了。泛民倒是應該認真了解和研究特首提交給人大的報告,因為報告中列舉的主流意見極有機會成為8月人大決定中的內容以至普選方案的要素。
「公民提名」沒有存在空間
中央對於「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定性非常明確。最有代表性的講法,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回覆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那段話:「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45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特首在今次提交中央的報告中,專門講到「有一些團體和人士提出其他提名門檻和提名程序的建議,當中包括在提名委員會之外引入『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建議」。特首報告涵蓋了被認為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之類的意見,顯示了持平包容的特點。
不過,有人將特首報告提到「公民提名」,理解為「公民提名」在未來的普選方案中有存在的空間。這顯然是過分解讀了。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這是不能踰越的普選底線。「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不僅是中央的定性,也是香港社會的主流看法。香港的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都肯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僅屬於提名委員會,明確指出「公民提名」有違基本法。儘管大律師公會的立場最近有反覆,但並沒有改變「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看法。正如本人過去在《明報》「觀點」撰文所說的那樣,無論有多少人支持,都不能將違法的「公民提名」變成合法。泛民應該放棄「公民提名」的幻想,繼續糾纏於「公民提名」的爭論,只會浪費寶貴時間。
對於特首提交的政改報告以及政府公布的諮詢報告,泛民的批評言論雖然不少,但總體還算溫和,沒有挑起大的爭論,也沒有採取激烈的對抗行動。這種局面的出現,固然與報告的包容性有關,同時也反映泛民人士尤其是泛民溫和派還是不希望拉倒普選,希望為下一步討論具體普選方案留下空間。這是市民樂意見到的。
「民主程序」最受注目
特首提交報告後,人大常委會將於8月下旬作出決定,香港的普選討論將進入具體商討普選方案的實質階段。在此之前,社會的討論可以天馬行空,包括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的建議都可以提出來。但在下一個階段就不同了,所提出的意見須顧及兩方面的要求:一是不能超越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底線;二是能夠為有關各方接受。毋庸諱言,泛民激進派不會考慮這些,因為他們的基本取態就是一拍兩散,拉倒普選。泛民溫和派則不同,並不想普選落空。在此,筆者建議泛民溫和派多留意特首報告中的「意見歸納」部分,特別是其中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各種意見的總結。因為這些意見不僅將成為下階段討論的重點,而且有可能成為普選方案的要素。
關於「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特首報告列舉了5方面的內容。其中,第一個是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由誰提名的問題,基本法已經明確規定:就是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沒有什麼討論的空間。第二個是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問題,這也已基本解決,就是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進一步討論的空間只是在於可否進一步增加提委會的席位。第四及第五個問題即候選人數目及普選方式,都不是爭議太大的問題,爭取的空間也不是太多。最受注目的是提名的「民主程序」問題。而特首報告在此項中列舉的各種意見最多。可以預見,將來的討論將會聚焦於「民主程序」問題。泛民溫和派應認真研究特首報告中的相關內容,爭取提出不超越中央底線、能為相關各方接受的普選建議,力求達至依法如期落實特首普選的目標。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公民提名」沒有存在空間
中央對於「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定性非常明確。最有代表性的講法,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回覆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那段話:「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45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特首在今次提交中央的報告中,專門講到「有一些團體和人士提出其他提名門檻和提名程序的建議,當中包括在提名委員會之外引入『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建議」。特首報告涵蓋了被認為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之類的意見,顯示了持平包容的特點。
不過,有人將特首報告提到「公民提名」,理解為「公民提名」在未來的普選方案中有存在的空間。這顯然是過分解讀了。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這是不能踰越的普選底線。「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不僅是中央的定性,也是香港社會的主流看法。香港的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都肯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僅屬於提名委員會,明確指出「公民提名」有違基本法。儘管大律師公會的立場最近有反覆,但並沒有改變「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看法。正如本人過去在《明報》「觀點」撰文所說的那樣,無論有多少人支持,都不能將違法的「公民提名」變成合法。泛民應該放棄「公民提名」的幻想,繼續糾纏於「公民提名」的爭論,只會浪費寶貴時間。
對於特首提交的政改報告以及政府公布的諮詢報告,泛民的批評言論雖然不少,但總體還算溫和,沒有挑起大的爭論,也沒有採取激烈的對抗行動。這種局面的出現,固然與報告的包容性有關,同時也反映泛民人士尤其是泛民溫和派還是不希望拉倒普選,希望為下一步討論具體普選方案留下空間。這是市民樂意見到的。
「民主程序」最受注目
特首提交報告後,人大常委會將於8月下旬作出決定,香港的普選討論將進入具體商討普選方案的實質階段。在此之前,社會的討論可以天馬行空,包括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的建議都可以提出來。但在下一個階段就不同了,所提出的意見須顧及兩方面的要求:一是不能超越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底線;二是能夠為有關各方接受。毋庸諱言,泛民激進派不會考慮這些,因為他們的基本取態就是一拍兩散,拉倒普選。泛民溫和派則不同,並不想普選落空。在此,筆者建議泛民溫和派多留意特首報告中的「意見歸納」部分,特別是其中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各種意見的總結。因為這些意見不僅將成為下階段討論的重點,而且有可能成為普選方案的要素。
關於「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特首報告列舉了5方面的內容。其中,第一個是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由誰提名的問題,基本法已經明確規定:就是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沒有什麼討論的空間。第二個是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問題,這也已基本解決,就是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進一步討論的空間只是在於可否進一步增加提委會的席位。第四及第五個問題即候選人數目及普選方式,都不是爭議太大的問題,爭取的空間也不是太多。最受注目的是提名的「民主程序」問題。而特首報告在此項中列舉的各種意見最多。可以預見,將來的討論將會聚焦於「民主程序」問題。泛民溫和派應認真研究特首報告中的相關內容,爭取提出不超越中央底線、能為相關各方接受的普選建議,力求達至依法如期落實特首普選的目標。
作者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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