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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雖然港、台商界均反對廣東省實行集體協商制度,但勞方卻表態聲援立法。就在4月份6大商會致函港府要求向內地部門反映反對條例之後,包括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女工關懷等本港7個勞工團體則在5月發表聯署公開信反駁商會。
信中認為,廣東省近年勞資衝突頻繁,證明現行勞資協商方式難以化解矛盾;資方只從自身利益立場反對工人擁有集體協商權,但其實通過落實集體協商制,可使勞資關係得到健康發展。公開信又指過去內地有多次機會推進集體協商制,但都受到商會阻撓而錯過了讓勞資雙方解決矛盾的機會。
翻查資料,廣東省總工會在2008年起草類似集體協商制的《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但因金融海嘯中斷。2010年審議重開,在港商強烈反對下,該條例不了了之。
理大教師支持新例
不過,今次資方除面對勞工團體的反擊外,香港理工大學教授應用社會科學系潘毅及博士陳航英亦支持勞方,認為廣東省的勞資矛盾已嚴峻,極需有新條例去緩解。
值得注意是,廣東省總工會的立場也比較強硬,主席黃業斌曾公開表示「要從源頭上依法維護廣大職工的利益」;法律顧問室主任許平堅更明言有部分企業的經營理念落後,例如把經營信息列為商業秘密不予公開,甚至誤導職工,會是直接導致企業集體協商效果不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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