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早前揭發獲政府先後注資2.5億元的「盛事基金」監管不周,四度獲資助的龍獅節更涉不當行為、誇大成效等,身兼龍獅節籌備委員會召集人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解畫時被指有前後矛盾之嫌;不過,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日發表的報告,料將「放生」陳鑑林和盛事基金主席林健鋒,料沒被點名批評,報告只針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旅遊事務署監管不周作批評,形容「極度遺憾」和當局「難辭其咎」。
審計報告公開後,立法會帳目委員會進行聆訊,陳鑑林曾表示龍獅節有向表演學生支付舟車費,但被揭發有關學校沒有收車馬費用後,便稱不了解事件;有關帳目亦被揭發混亂,甚至將餘款退回贊助機構。立法會帳委會早前就盛事基金舉行5次公開聆訊,今日帳委會將公開報告,據了解,當中隻字不提陳鑑林及林健鋒,只針對政府當局監管不周作批評。
轟監管不力「難辭其咎」
據了解,帳委會報告矛頭指向商經局和該局轄下旅遊事務署,認為他們未有確保盛事基金向政府退還盈餘,改變撥款協議的資料未有尋求盛事基金委員會審批,以及未獲商經局常任秘書長書面同意等,令審批過程出現多項不妥之處和涉嫌不當行為;又批評當局沒為評委會注入新血等,帳委會對此表示極度遺憾,認為當局「難辭其咎」。
據了解,帳委會更將盛事基金與當年「維港巨星匯」比較,認為商經局未有汲取教訓,如未有要求龍獅節籌委會將所有開支項目提供完整文件,亦無要求主辦機構披露團體及關連組織,並批評當局沒有就活動的採購、招聘員工等作抽查等。
針對帳目不清的問題,帳委會狠批旅遊事務署寬鬆處理,認為商經局缺乏前瞻,沒有在盛事基金成立初期派具備會計知識的人到基金秘書處,導致部分基金撥款浪費,認為不能接受,如龍獅節曾將28萬元退回贊助機構而非政府等。
不滿未提停盛事基金建議
對於廉政公署曾關注盛事基金是否有必要繼續運作,甚至建議當局考慮將未用完的注資款項退還政府,但商經局及後向財委會申請盛事基金撥款時,未有向立法會提及有關建議,據了解,帳委會亦直斥不能接受,狠批商經局做法或已妨礙財委會是否支持撥款的決定,亦表明不接受商經局指沒需要將廉署建議告知財委會的解釋。
明報記者 何曉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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