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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名市民先後於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因摸蜆或捉蟹而送命,死因庭早前展開研訊,陪審團昨裁定其中3人死於意外,1人死於自然。陪審團指出,臨近摸蜆捉蟹的旺季,建議政府盡快增加宣傳摸蜆捉蟹的危險,加強市民認知,避免意外再生。
倡救生員熱門地當值
2女3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郭俊良(56歲)、曹美清(58歲)、陳美逑(50歲)因摸蜆或捉蟹時溺斃,死於意外;而葉樹允(62歲)則因冠狀動脈粥樣化閉塞而死亡,死於自然。
其中,兩事主郭俊良及葉樹允於2012年6月1日在屯門龍鼓灘摸蜆時發生意外,另曹美清於同年6月9日在東涌侯王廟對出石灘摸蜆時有意外。至於陳美逑則於去年8月12日在大埔汀角路布心排夜潛捉蟹時溺斃。
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裁決,建議政府增加宣傳渠道如電視、小冊子,亦應透過宣傳提醒市民有關摸蜆捉蟹活動的危險。陪審團亦點名建議康文署及民政事務署研究摸蜆捉蟹的熱門地點,在有關熱門地點豎立注意瘀泥及潮汐的告示牌,安排救生員或讓義務救生員在熱門地點當值,特別在摸蜆捉蟹旺季。民政事務署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會研究及跟進死因庭的各項建議。
民政署:研究建議
此外,陪審團亦建議市民若不懂游泳不適宜摸蜆捉蟹,另外市民應穿著合適衣著摸蜆捉蟹,盡量結伴同行,並告知家人去向。
【案件編號:CCDI572、575、633、7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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