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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六旬小提琴導師今年1月在香港仔一間琴行強吻7歲女學生,女生更立即往清潔嘴巴。他昨承認一項非禮罪,警誡下稱因一時衝動以及趁房內無人,才乘機犯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以等候其心理及背景報告。
稱一時衝動乘機犯事
根據控方案情,女事主與其11歲胞姊自2013年8月起,在香港仔一間琴行學習小提琴,兩人各自上課,被告夏廣生(62歲)為兩人導師。
今年1月2日約下午5時,女童聽從被告指示躺在椅子上,被告遂俯身嘗試吻她,但女童用手蓋嘴,被告強行拉開其手,亦不理會女童多次呼喊求救仍強吻對方,並將舌頭伸入女童口內約10秒,女童事後衝到廁所清洗嘴巴。下課後,女童立即致電母親,回家後父親詢問詳情,女童細說案發經過,並吻向父親,示範被告的動作,警方於1月8日拘捕被告。
被告警誡下承認曾強吻女童,解釋是一時衝動以及趁房內無人,才乘機犯事。法官表示案情嚴重,老師的責任是照顧學生而非侵犯,被告卻違反其應有的責任。
【案件編號:ESCC13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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