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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鐵九龍塘站上周五發生鎅刀襲擊「情敵」事件,男事主與前女同事在港鐵站內交談時,偶遇對方任裝修工的丈夫,裝修工以為事主勾引其妻,用鎅刀恐嚇對方。裝修工昨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被告呂子洪(47歲)被控於本月5日,在港鐵九龍塘站月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14厘米長的鎅刀,並意圖非法使用該鎅刀。根據案情,事主為被告妻子的前同事,案發日約凌晨1時,被告下班後乘港鐵回家,在九龍塘站走出車廂時,遇見妻子與事主正在交談,懷疑二人有婚外情,遂將一把鎅刀扔向事主,但擊不中。其他乘客見狀即合力制服被告。
被告警誡下承認因事主勾引其老婆才用鎅刀恐嚇對方,並指案發時剛剛下班,故隨身帶有裝修用的鎅刀。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案底,案發時「火遮眼」,「又嬲又妒忌」才會用鎅刀掟事主,希望裁判官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暫委裁判官趙慧怡押後至8月29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心理報告及精神科報告,其間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CCC2504/14】
被告呂子洪(47歲)被控於本月5日,在港鐵九龍塘站月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14厘米長的鎅刀,並意圖非法使用該鎅刀。根據案情,事主為被告妻子的前同事,案發日約凌晨1時,被告下班後乘港鐵回家,在九龍塘站走出車廂時,遇見妻子與事主正在交談,懷疑二人有婚外情,遂將一把鎅刀扔向事主,但擊不中。其他乘客見狀即合力制服被告。
被告警誡下承認因事主勾引其老婆才用鎅刀恐嚇對方,並指案發時剛剛下班,故隨身帶有裝修用的鎅刀。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案底,案發時「火遮眼」,「又嬲又妒忌」才會用鎅刀掟事主,希望裁判官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暫委裁判官趙慧怡押後至8月29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心理報告及精神科報告,其間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CCC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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