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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今日表示,第三季度徵收差餉和地租通知書已發出,須於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以每個物業1,500元為上限;如應繳差餉不足1,500元,剩餘寬減額不能抵銷任何一季的未繳差餉。
遲交款額會被加徵5%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尚未償還的款額,包括5%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10%附加費。若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2152 0111查詢。
政府今日表示,第三季度徵收差餉和地租通知書已發出,須於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以每個物業1,500元為上限;如應繳差餉不足1,500元,剩餘寬減額不能抵銷任何一季的未繳差餉。
遲交款額會被加徵5%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尚未償還的款額,包括5%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10%附加費。若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2152 011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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