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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一威﹕假如教育是商品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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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03日 06:35
2014年07月0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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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報章報道,城大專上學院計劃賣盤。隨後讀到一些評論,反應多為負面,其中批評的主要論點是反對高等教育商品化,不能把教育視作一盤生意。但假如主事者坦承自資辦學其實就是一種商業行為,學校賣盤不過是做「刁」,師生並非股東,無權置喙。那反對者可以如何回應呢?批評者當然可以繼續強調教育不應用作牟利商品。但資本主義社會,總有自由市場信徒,所以要討論學校賣盤,其實不妨順着商品化的思路,以消費者角度思考一下學生的權益。


所謂教育商品化其實是強調教育是一種私用品(private goods),其為買家帶來的價值是有獨家性(exclusivity),簡單來說,即只有付款者才可以得到該物品帶來的好處。那麼學生交學費是為了換取什麼呢?大概不少人會認為是知識。但其實知識帶有很強的公共性(publicness),要商品化知識並不容易。應用層面上,我們可以藉版權和專利保護知識的市場價值,但教學層面上,我們不能限制人們自修自學,在互聯網時代,要限制資訊流通亦不容易。又例如,近年世界各地的大學興起辦大規模開放在線課程(Mass Online Open Courseware MOOC),其中不少是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但鮮有聽聞付費學生會認為這類網上免費課程會影響他們的權益。


因此,教育私用的部分其實只包括直接產生經濟利益的部分。一是可以應用於工作的技能,這種經濟利益在專業領域尤為明顯。一是學校的聲譽和品牌為其畢業生所帶來的社會地位,以及人際網絡。從這點出發,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賣盤消息傳出後,學生其中一個主要關注點是假若賣盤成事,他們畢業時將會得到哪所院校所頒發的文憑。事實上,若要當一個精明消費者,其實不妨待買家身分揭盅,衡量新院校對聲譽和品牌價值的影響是正面抑或負面,才決定支持還是反對賣盤。只是假如情况不利,學生以消費者身分投訴貨不對辦或學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未知到時消委會和海關會否受理?


檢視政府高等教育營運模式

城大專上學院計劃賣盤,乃至其他專上院校收生問題,正好提醒我們檢視政府對高等教育的營運模式。現時,政府對高等教育的資助集中於受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學士學位部分,而副學位和銜接學位部分則以市場化自資模式營運為主。這資助模式變相是以學生公開考試的成績決定教育資源分配。這種資助模式或者是把資助用於最有潛力的一群,但假如增加大學學額是為了增加年輕人向上流動的機會,而我們發現不少自資學位畢業生面對就業和負債問題,我們應該問一問誰是最有需要資助的一群?增加對高等教育的投入當然是一個解決方法,檢視資源分配原則同樣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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