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康文署收緊個人不取場罰則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3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30日 12:00
2014年06月30日 12:00
新聞類別
娛樂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宣布收緊個別人士違規不取場的罰則,由8月15日起,個別人士30天內如兩次在預訂後不取用場地,90日內不能再預訂康體設施。

 

另外,任何租用人如違規轉讓或炒賣用場許可證,或濫用長者、學生或殘疾人士半價優惠預訂場地,其預訂設施資格可被暫停180日。

 

康文署表示,市民一向對康體設施需求殷切,新措施有助善用場地資源和打擊濫用。

 

市民如知道未能如期使用設施,應盡早取消預訂,以免受罰。詳情可瀏覽網頁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