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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受影響的居民與發展局長陳茂波對話,居民索取巨額賠償之餘,還提出要求政府以平房換寮屋。對於居民的訴求,有人形容為「開天索價」。以寮屋的性質,居民的訴求絕不合理。政府處理新界東北發展賠償,從人性化出發,若個別居民有特殊情况,以特殊恩恤酌情處理,可以理解;但是特例絕對不應該具普遍性,整體賠償仍然要按現行法規框架辦理,若過分偏離,除了對其他市民不公平,而所謂特殊往往成為先例、慣例,將會後患無窮。
東北居民開天索價
求償200萬元撥地建屋
據陳茂波發表的文章披露,受新發展區影響的居民初步估計約有1000戶,有居民代表提出政府要給每戶賠償200萬元,另外,政府要給每戶撥地500平方呎,讓住戶可以興建400方呎、高兩層的平房;對於這兩項訴求,陳茂波表示政府不可能接受。這個回應及時而恰當。受影響的民居,其中不少是非法搭建在官地上的寮屋,未經批准,住戶並無業權,也不可轉讓;這些寮屋,因為政府未發展相關土地而存在,即使如此,並未因而改變它們的非法實質。過去,政府清拆這類寮屋,合資格住戶(包括居港年期或入息審查)會獲安置上樓住公屋,有特殊恩恤需要的,可獲個別處理或安排入住中轉屋。
居民代表提出每戶賠償200萬元,他們表示此乃參考了數年前政府興建高鐵,給菜園村每戶賠償60萬元的數額,現在居民面對樓價高、買樓難,認為政府有需要提高賠償金額,云云。
當年政府興建高鐵,為了息事寧人,對菜園村村民的賠償以特例方式處理,當時,不少人已經擔心特例變成先例慣例,成為後來者索償的依據,果然不幸言中。新界東北受影響居民視賠償60萬元只是「最低消費」,現在一下子提高到200萬元,充分反映此例一開,層層加碼,以至貪得無厭的實質。居民代表提出的撥地建平房換寮屋,更是「離晒大譜」,因為寮屋本屬非法,這個訴求實際上是以非法寮屋換合法平房,居民平白得到500方呎土地和60萬元賠償,要是政府答允這樣的要求,其他市民不反彈才怪。
弱勢政府推動政策極其困難,受影響持份者趁機牟取私利,政府為求減低反對聲音,採取寬鬆處理,可以理解,但是無論怎樣,政府仍然要顧及善用公帑的原則,絕對不應該成為黃大仙,有求必應;也絕對不應該害怕人多勢衆、懼於聲大夾惡而屈服於不合理要求。政府必須基本上按現行法規框架辦事,然後視特殊情况酌情處理。
受影響居民上樓的安排,據知有居民要求毋須符合資格審查,都可以一律上樓,以陳茂波透露的「原區復村」說法,看來傾向以特例方式滿足居民的要求。以菜園村優厚賠償的先例,政府萬萬不可有這個想法。公屋是珍貴資源,資格審查目的為確保不會被濫用,而是用於有需要的人士;另外,居民住寮屋的日子,實際上佔用了公共資源,已經得益,若無條件讓他們上樓,對於公屋輪候冊超過20萬的申請人,絕不公平;還有,若豁免資格審查此例一開,日後清拆寮屋,住戶也可以提出同樣要求,那是沒完沒了的額外負擔。因此,毋須資格審查而上樓,只能以個別特例處理。
財委會拉布方興未艾
未知前期撥款能否表決
例如有老弱居民,住寮屋的日子得以連年儲蓄,資產或許超逾規定,他們又缺乏工作能力,不可能掙取收入,積蓄是作為養老之用,這類居民,當局應該行使酌情權,以特例恩恤方式安排他們入住公屋單位。其他並無特別需要照顧的居民,則要按一貫程序處理,以彰顯政策之公平。
上周五的會議,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既然安排了發展局官員與受影響居民對話,財委會應該等待對話有結果才再討論。陳茂波到粉嶺與居民對話,堅持不遷不拆、反對發展東北的居民及團體表態之後離場,留下來與陳茂波對話的就包括開天索價的居民。政府當然要與居民繼續溝通,賠償方案也要繼續商討,但是在新界東北發展必要性的大前提下,目前財委會出現的拉布情况,阻撓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表決,究竟是為了什麼,難以理解。
今日財委會第7次討論前期撥款,立法會大樓仍然保安森嚴,預期東北居民、反對團體會在大樓外示威,而財委會會議,除了可能原有拉布議員繼續行動,另有議員事先張揚要對主席吳亮星提出不信任動議,建制派議員認為這是另類拉布;從情况看來,議題今日能否表決,只有天曉得。圍繞前期撥款,事態發展已經離題萬丈,實在想不明白:即使拖垮了東北發展,究竟對誰有好處?立法會是做事的地方,還是不做事的地方,愈來愈使人迷糊、搞不懂,因為看不到有任何積極意義和作用。現在的立法會,真的不知道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東西!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東北居民開天索價
求償200萬元撥地建屋
據陳茂波發表的文章披露,受新發展區影響的居民初步估計約有1000戶,有居民代表提出政府要給每戶賠償200萬元,另外,政府要給每戶撥地500平方呎,讓住戶可以興建400方呎、高兩層的平房;對於這兩項訴求,陳茂波表示政府不可能接受。這個回應及時而恰當。受影響的民居,其中不少是非法搭建在官地上的寮屋,未經批准,住戶並無業權,也不可轉讓;這些寮屋,因為政府未發展相關土地而存在,即使如此,並未因而改變它們的非法實質。過去,政府清拆這類寮屋,合資格住戶(包括居港年期或入息審查)會獲安置上樓住公屋,有特殊恩恤需要的,可獲個別處理或安排入住中轉屋。
居民代表提出每戶賠償200萬元,他們表示此乃參考了數年前政府興建高鐵,給菜園村每戶賠償60萬元的數額,現在居民面對樓價高、買樓難,認為政府有需要提高賠償金額,云云。
當年政府興建高鐵,為了息事寧人,對菜園村村民的賠償以特例方式處理,當時,不少人已經擔心特例變成先例慣例,成為後來者索償的依據,果然不幸言中。新界東北受影響居民視賠償60萬元只是「最低消費」,現在一下子提高到200萬元,充分反映此例一開,層層加碼,以至貪得無厭的實質。居民代表提出的撥地建平房換寮屋,更是「離晒大譜」,因為寮屋本屬非法,這個訴求實際上是以非法寮屋換合法平房,居民平白得到500方呎土地和60萬元賠償,要是政府答允這樣的要求,其他市民不反彈才怪。
弱勢政府推動政策極其困難,受影響持份者趁機牟取私利,政府為求減低反對聲音,採取寬鬆處理,可以理解,但是無論怎樣,政府仍然要顧及善用公帑的原則,絕對不應該成為黃大仙,有求必應;也絕對不應該害怕人多勢衆、懼於聲大夾惡而屈服於不合理要求。政府必須基本上按現行法規框架辦事,然後視特殊情况酌情處理。
受影響居民上樓的安排,據知有居民要求毋須符合資格審查,都可以一律上樓,以陳茂波透露的「原區復村」說法,看來傾向以特例方式滿足居民的要求。以菜園村優厚賠償的先例,政府萬萬不可有這個想法。公屋是珍貴資源,資格審查目的為確保不會被濫用,而是用於有需要的人士;另外,居民住寮屋的日子,實際上佔用了公共資源,已經得益,若無條件讓他們上樓,對於公屋輪候冊超過20萬的申請人,絕不公平;還有,若豁免資格審查此例一開,日後清拆寮屋,住戶也可以提出同樣要求,那是沒完沒了的額外負擔。因此,毋須資格審查而上樓,只能以個別特例處理。
財委會拉布方興未艾
未知前期撥款能否表決
例如有老弱居民,住寮屋的日子得以連年儲蓄,資產或許超逾規定,他們又缺乏工作能力,不可能掙取收入,積蓄是作為養老之用,這類居民,當局應該行使酌情權,以特例恩恤方式安排他們入住公屋單位。其他並無特別需要照顧的居民,則要按一貫程序處理,以彰顯政策之公平。
上周五的會議,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既然安排了發展局官員與受影響居民對話,財委會應該等待對話有結果才再討論。陳茂波到粉嶺與居民對話,堅持不遷不拆、反對發展東北的居民及團體表態之後離場,留下來與陳茂波對話的就包括開天索價的居民。政府當然要與居民繼續溝通,賠償方案也要繼續商討,但是在新界東北發展必要性的大前提下,目前財委會出現的拉布情况,阻撓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表決,究竟是為了什麼,難以理解。
今日財委會第7次討論前期撥款,立法會大樓仍然保安森嚴,預期東北居民、反對團體會在大樓外示威,而財委會會議,除了可能原有拉布議員繼續行動,另有議員事先張揚要對主席吳亮星提出不信任動議,建制派議員認為這是另類拉布;從情况看來,議題今日能否表決,只有天曉得。圍繞前期撥款,事態發展已經離題萬丈,實在想不明白:即使拖垮了東北發展,究竟對誰有好處?立法會是做事的地方,還是不做事的地方,愈來愈使人迷糊、搞不懂,因為看不到有任何積極意義和作用。現在的立法會,真的不知道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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