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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保存期﹕給女兒的嫁妝信——不合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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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25日 06:35
2014年06月2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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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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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當你發現你們不合時,就千萬不可以嫁給他。


千萬不能想着﹕「結了婚,就好了。」不合的人去結婚,只會創造更多不合的機會。有人喜歡「閉着眼睛,不要想太多,嫁了再說」,這不是不可以的。我和你爸爸就是這樣,但前提是,我們很合。


什麼叫很合?就是我們交往的5年間,吵架的次數3根指頭就算完了。嚴格地說,那3次還不到吵架的地步,充其量只能說「意見嚴重衝突,無法在當下得到共識,所以雙方生氣不說話」。如今,我們相識快20年了,甚至不曾對對方「口出惡言」,一句也沒有。


離婚可免則免

姊姊,昨天我在咖啡廳裏寫稿,隔壁桌是一對情侶,他們沒有吵架,只是為了一件小事——「為什麼你要生氣?」「我有嗎?」「你沒有?難道是我在生氣嗎?」兩人你一言我一語,表情木然,各不相讓。所以想當然耳,結論也不會有交集。看到他們,我忍不住寫下了這篇稿子送給你。雖然你還不到15歲,但是有些觀念,已經要開始慢慢建立了。


我不是說談感情一定要一帆風順。但是,如果你發現你和他,常常為了小事而爭執時,不要懷疑,你們就是不合——你可以跟不合的人交朋友,但是千萬不可以嫁給他。如果你不相信媽媽的話,有一天執意要跟這樣的人過一輩子,也可以,到時我會建議你們先同居,反正婚姻只是一紙合約而已。但合約簽了又毁約,留下讓人評價的紀錄,應該是能免則免的事。


在你人生的路上,如果你心裏不小心出現了「我明明知道此人大有問題,但我想閉着眼睛再說」的想法,千萬一定要用盡自己的力氣去抵抗它,因為這種想法不叫勇敢,那叫自毁人生。


不合,在雙方人格定型時,就已經注定好了。它無法用外力去改變。人海裏,有很多與你個性相投的人,即使你真的一時找不到,也好過找一個不合的人綁在一起自找罪受,對嗎?


作者簡介﹕旅港台灣親子博客紅人,著作銷量合共達四十萬,育有兩名兒女

汪培珽 http://www.wretch.cc/blog/wangp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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