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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惠寧﹕開發郊野公園及填海的偽命題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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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14日 06:35
2014年06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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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明報》日前在社論提及特首梁振英建議削減兩成內地旅客人數,分析政策對經濟造成的影響時,卻筆鋒一轉指事件折射香港迫切需要土地用作建設,再提出兩個論點:

一. 以目前香港住宅土地只佔總面積1100平方公里的7%,多佔1%,就可以住100萬人,只要稍為縮小郊野公園佔地,土地緊絀就可紓緩,但環保人士抗拒動用郊野公園土地;

二. 若由現在開始痛定思痛,社會上達成共識,以填海、劃出一小部分郊野公園佔地作發展之用,則日後接待7000 萬、1億甚至更多旅客,都不會有什麼困難。


1%土地=100萬人?

《明報》社論響應開發郊野公園已非新鮮事,現時再進一步呼籲公眾接受填海,所持的理據卻令人不敢苟同。作者以現時香港7%的土地上居住了700萬人,因此只要從郊野公園、海洋中再擠出1%的土地,就可再讓100萬人有家,或作其他經濟用途規劃,強調1%只是一小部分的土地,非常微小。這樣的計算只從人均居住面積計劃,假定人只要有一個棲身之所而不談居住及生活質素,搬進房屋後基本的社區配套設施如診所、學校、休憩空間、街市等等均全不在規劃及土地用途的計算中。而即使新開發土地劃作商業區,亦需規劃基本的交通、公共空間、食肆等設施,1% 的土地可讓100萬人使用的計算並不現實。


郊野公園為誰開發?海因何而填?

去年發展局長陳茂波於網誌中提出全港有四成土地是郊野公園,應探討發展郊野公園以興建房屋,其後在各方反對聲音下再指暫無意發展郊野公園,試圖為惹火言論撲火。開發郊野公園的算盤打不響,香港「鬧地荒」的命題卻成功被確立,並為政府填海造地的政策埋下伏筆,營造出解決土地短缺唯有發展郊野公園、填海兩項出路的假象。


《明報》社論點名批評反對開發郊野公園、填海的人士都需要痛定思痛及反省,觀點建基於香港「土地珍貴,只要有土地,則經濟住屋等問題全可解決」的邏輯下。但誠如社論作者所言,香港土地十分珍貴,規劃及開發土地時必須首先確定土地用途及社會需求,而非單只高舉「土地解決經濟發展」的旗幟,盲目地為求達至土地儲備數目而開闢郊野土地填海。若要犧牲郊野公園、摧毁海岸生態,理由是什麼?為建房?為增建商廈?還是僅為接待7000萬,甚至是1億的旅客?香港人並沒有任何實際資料去決定是否支持這些開山填海闢地的理由。


在討論開發土地時,我們亦要反問為什麼開發郊野公園及填海是乃不二之選?2012年政府銳意發展新界東北大幅收地,當時被傳媒及學者質疑政府尚有2100公頃住宅空置土地卻未善用,反而「捨易取難」強橫開發東北。現時新界有不少露天貨倉、貨櫃場、臨時停車場、已荒廢的農地及工業用地等俗稱「棕土」的未發展土地,據公共專業聯盟2012年3月8日發表的《新界棕土研究與土地發展方略》數據顯示,棕土面積達800多公頃,比新界東北發展區還大,這些土地都能加以善用且更易開發,開發時亦不會對四周自然生態造成過多負面影響。


自然生態有價,誰能否定?

郊野公園及海岸是香港人共同擁有的珍貴資源,隨意開發將帶來永久的生態損失,當中涉及的環境代價最終由全體香港人承擔。香港蘊藏極豐富的生物多樣性,郊野公園為野生動植物提供重要棲息地;並為本港巿民供應約兩至三成食水,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同時淨化空氣,於擠迫的都市中為港人及各地旅客提供難得的康樂、休憩及教育空間。相較香港四成土地被劃作郊野公園受法例保護,海洋面對的威脅更為嚴峻,目前只有少於2%水域被納入海岸公園作保護,多年來因各項基建而進行的填海工程已嚴重破壞海洋生態及天然海岸。國際條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已於2011年延伸至本港,設立公約目的是為保護全球的生物多樣性及持久使用其組成部分,公約中一項目標更是把10%的水域納入海岸保護區,現時本港只有不足於2%水域被納入海岸保護區,足見香港需要更大力度的工作去達至這目標。


盲目追求經濟增長而沒有全面考慮發展對環境的影響,已導致多項環境及社會問題,氣候變化引致水災、旱災、熱浪等已在全球多地方出現,香港亦難以迴避。我們應循可持續發展的方向思考香港的發展模式,探討郊野公園及填海理應從人本及保育角度出發,為人類締造宜居的生活空間,讓下一代得以繼續享用天然資源,而不應胡亂解讀多元意見為阻礙經濟發展的聲音。


作者是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高級項目主管(本地生物多樣性及華南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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