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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林德信前晚穿西裝戴上大會提供的鑽石耳環出席活動,他未送過鑽石給女友,若有能力買的話,也先送給母親,他說:「我17歲讀大學時,媽咪送了一對鑽石耳環給我,但在搬屋時遺失,媽咪好嬲。如果有錢,我會先買鑽石送給媽咪賠罪,但起碼幾十萬元,還要努力儲錢!」
林德信永遠將母親放在第一位,女友不能呷醋,他更希望買樓,讓母親從美國返港度假時不用住酒店。「我入行前好窮,現在總算有點成績,但未儲到第一個100萬,未夠首期實現對母親的心意。」
記者:林蘊兒
攝影:孫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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