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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曠課禁畢業試 學生質疑理據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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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07日 21:35
2014年06月07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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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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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早前接獲屯門宣道中學教師投訴,質疑校方判斷學生曠課理據不足,並斥校方因此不准學生參與畢業試的做法不恰當。該校今年有23名學生因成績、操行及出席率不達標而不准畢業,當中18人獲酌情可畢業,其餘5人因有多於一項不達標而不獲酌情。當中兩名不獲酌情者昨公開指校方稱二人曠課,致出席率不達標,卻沒交代細節及證明,剝奪其考試權利。屯門宣道中學校長潘永邦昨表示,「這個(考試)權利是他們自己放棄,不是我們不給予」,對學生的指控感心痛。


手冊列明 校長﹕學生放棄權利

屯門宣道中學的學生手冊列明,學生若曠課或無故缺席達10%,不得參與期終試;另外學生若因病請假,必須由家長於當天早上8時10分前以電話通知校方,並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不依規定請假或曠課處理。


學生稱已補辦請假手續

被校方指曠課逾10%而不准考試的梁同學及黃同學昨與屯門區議員陳樹英開記者會,表示他們所有請假均有補辦請假手續,但訓導主任卻指他們不依規定請假等於曠課,不得參與中六畢業試。潘校長回應,據校方紀錄,梁黃分別曠課11及15日,今天會再向訓導主任重新核對紀錄,如有出錯會向學生道歉。


廠商會中學校長麥耀光認為,即使學生曠課,都不應剝削其考試機會,並指不讓學生考試只會構成威嚇,不能解決學生問題。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不了解其他中學有否類似校規,但未聽聞有學校因學生曠課而不讓學生考試。


另該校學生手冊列明,若學生操行未達B-,將不獲發畢業文憑。據本報獲得的學校內部電郵,今年有7名中六學生因操行未達B-,不獲頒發畢業文憑,最後其中4人獲酌情處理。該校一名不願提供姓名教師向本報投訴,指訓導主任無理調整部分中六生操行成績,令其無法畢業;記者亦發現至少兩名教師在上月底,經學校內部電郵向副校長胡永申反映問題並要求召開操行會議,但至今未獲回覆。潘校長回應稱,「我一直不鼓勵老師在電郵討論這麼瑣碎的問題」,會在教職員會議上親自回應。


教育局回覆,有關學生按校規雖不可參加畢業試,但他們曾於考試期內回校應考,而校方亦容許他們參加考試,並批改其試卷,讓他們了解自己的表現。另外,未達標的學生雖未能獲頒畢業證書,但可要求獲發結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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