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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型屋苑美孚新邨第8期業主立案法團,被指違反大廈翻新工程合約及拖欠工程款項等,日前遭建築公司入稟高院索償逾3800萬元。
指拖欠翻新工程費
原訴人為嘉群建築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原訴人為被告大廈進行翻新工程,但被告違反合約,拖欠原訴人已完成工程的費用約380萬元,以及餘下工程的開支約1555萬元。入稟狀又指出,由於法團與建築師阻礙及延誤工程,令原訴人直接損失達1315萬元,原訴更須向其分判商賠償31萬元,另加被告已取回的566萬元工程保證金,原訴向被告追討欠款及賠償總額逾3800萬元。
【入禀編號:HCA980/14】
指拖欠翻新工程費
原訴人為嘉群建築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原訴人為被告大廈進行翻新工程,但被告違反合約,拖欠原訴人已完成工程的費用約380萬元,以及餘下工程的開支約1555萬元。入稟狀又指出,由於法團與建築師阻礙及延誤工程,令原訴人直接損失達1315萬元,原訴更須向其分判商賠償31萬元,另加被告已取回的566萬元工程保證金,原訴向被告追討欠款及賠償總額逾3800萬元。
【入禀編號:HCA9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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