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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病人傳不雅短訊 醫生脫失德罪遭譴責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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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04日 21:35
2014年06月0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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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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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中醫院前院長張伯柱之子、普通科醫生張文德被女病人前夫投訴與女病人有染,張與該女病人有多次通話紀錄及電郵來往,部分電郵內容更涉不雅,疑與病人發展不當關係,昨於醫務聆訊被控一項專業失德。醫委會判辭表示,雖然張與病人的電郵證明二人關係密切,屬行為不當,應予譴責,但證據不足以證明張與病人發展不當關係,故判張無罪。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表示,律政人員若改控電郵字眼不恰當,必能入罪,今次因控罪不當令被告「好彩走得甩」。


醫委:控罪不當致脫罪

於西營盤執業的張文德,1990年代已是投訴人X先生及其前妻A小姐的家庭醫生,直至去年10月8日,X於北角住所樓下看到疑似張的人駕車送A回家,於是與A爭執,A當晚離家出走。X後來翻查電話紀錄,發現A多次與張通話,包括離家出走後兩次致電張,又發現露骨電郵,有字眼疑似涉口交,懷疑被告與A於2012年8月起發展關係。X及A在4個月後感情無改善離婚,X即向醫委會投訴。


張答辯時表示自己習慣與病人通訊,了解其背景而找出病源,且有向A小姐的公司訂紅酒,故有通訊,又否認曾送A回家。至於含有「sucking」字眼的疑似口交信息電郵,張解釋是指電郵附圖內,A手抱男嬰的嘴唇「嘟起」。


證據不足說明有不當關係

A則稱前夫多疑,3次懷疑他與別人有染,張只是「不好運被怪罪」,強調與張只是普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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