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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漢涉姦親女4年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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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30日 06:35
2014年05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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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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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麻將館男職員離婚後與親女同住,被前妻揭發於2009年至去年的4年期間,涉嫌多次強姦現年17歲的親女。他被控一項強姦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事主現已懷孕30周,據悉仍未知經手人身分,被告警誡下聲稱﹕「飲醉酒,唔知發生咩事。」


根據控罪,54歲的被告於2009年至2013年10月31日期間,在觀塘某公共屋邨單位內強姦女童X。控方指出,事主是被告親生女兒,現時已懷孕30周;她現年17歲,換言之她可能早於12歲已遭被告侵犯。


被告:飲醉酒唔知發生咩事

控方透露,事主母親早年與被告離婚後返回內地居住,事主一直與被告同住在案發單位。後來事主的母親返港探望女兒,其間事主透露被告曾多次趁她睡覺時將她強姦,揭發事件。被告於警誡下聲稱「飲醉酒」,不知道發生何事。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控方指案情嚴重,被告有可能騷擾事主,故反對法庭批准他保釋。辯方表示,被告於1991年從內地來港,其母現時居於老人院,親人當中只有被告會定期探望。被告另有一名有精神問題的胞妹,依靠被告照顧,故辯方提出以1萬元現金為被告申請保釋,並承諾他會住在朋友家中,不會踏足涉案屋邨範圍。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7月29日再訊,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另通知社署跟進其家人情况。辯方隨即申請於8天後再到裁判法院,就被告保釋申請提出覆核。


【案件編號:KTCC25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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