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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勇﹕「反右」曾傷少數民族情感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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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30日 06:35
2014年05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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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疆當代國家、伊斯蘭教、民族意識博弈史的第二階段大致是1957到70年代末。1957年「反右」運動開始,其後是轟轟烈烈的人民公社、「大躍進」,急速的「極左」政治推進,直接影響了中共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形勢判斷。雖然1958年第五次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中央正式提出了宗教具有「長期性、群眾性、民族性、國際性和複雜性」的看法,但此前已實施的宗教全面改造,也直接針對藏傳佛教和伊斯蘭教展開,並通過「反右」、「反右傾」、「四清」、「文革」等運動持續推進20多年。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僅從那些總體肯定中共民族宗教政策的文章中也可略見一斑。例如——


改造逾20年宗教場所寥寥無幾

「1957年後,隨着『左』的錯誤逐漸發展,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不同程度曲解。一些人……無視中國宗教的長期性、群眾性、民族性、國際性、複雜性,大談『要建設社會主義必須首先批判宗教』,企圖用行政命令或搞幾次衝擊運動的辦法,解決群眾宗教信仰問題……有人進一步提出……『在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的發展中,必須同宗教作鬥爭,以致搞垮宗教,使宗教消亡』……有的幹部、有的地方動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獻出寺觀、教堂和房產支援社會主義建設,有的地方合併或佔用教堂、寺觀過多,致使不少教徒無法過宗教生活。粗略統計,到1961年底,全國留下的宗教活動場所只有建國初期8%左右,有地方甚至僅留1%-2%……有些教徒甚至幾年過不到一次宗教生活。」


反右擴大成反地方民族主義

「有的地方歧視、侮辱教徒,強迫教徒放棄信仰,禁止或多方限制教徒正當宗教活動,有些教徒因過宗教生活而受批判,有地方迫使宗教職業者退教、還俗或轉業,打佛像、燒經書、毁法器的事也常有發生。再如,1957年後,對宗教界人士管得太緊,對他們的經濟生活卡得太死。有地方,教會的人事權、財權、教權,幾乎完全沒有……」。「個別地方將宗教制度與民族風俗習慣混淆起來,發生了強迫回族(作者按﹕當然不只是針對回民,維吾爾等其他穆斯林民眾,也受到同樣對待的)群眾養豬、剃鬍子、放辮子、不准回民土葬等傷害穆斯林群眾宗教感情的現象」(陳金龍:《1957一1966年:中國共產黨宗教政策的曲折發展》)。


另外,針對所謂「地方民族主義」反分裂鬥爭,也大大加速。如1957年「反右」開始後,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就將這一運動地方化、「民族化」了,如一篇發表於1958年新疆《天山》雜誌上刊登的哈薩克族布哈拉的文章《感謝中國共產黨》就這樣寫道:「當內地右派分子得意忘形地向黨向社會主義猖狂進攻時,新疆地方民族主義分子也披起漂亮的民族外衣,向黨向社會主義進行瘋狂的進攻。」又指他們披着紅色的外衣,「對解放後的發展和新疆人民的命運關係,完全抱着另一種看法,他們不願意要漢族人民的幫助。依他們的意思,漢族人也是『殖民主義者』」。


逾九成獲平反 情感已傷害

在此背景下,同內地「反右」運動嚴重擴大化一樣,新疆「反右」運動期間就有1612人被劃為地方民族主義分子,「一些少數民族幹部受到了不適當的批判和處分,造成了不良的後果」。「還有部分人雖沒公開作為右派分子被批判,但被內定為右派繼續留在單位控制使用,這些人主要是民族知識分子」。而文中所提到的受到迫害和影響的「一些」、「部分」人,實際在1978年後,94%以上的都得到平反。


雖然新疆地區發生的情况是全國性的,並非專門針對邊疆少數民族,但其結果卻是將正常的宗教信仰、一般性的民族情感,統統作為反動封建迷信和分裂性的「地方民族主義」嚴加打擊,傷害了少數民族尤其是少數民族知識分子的感情。


(國家、宗教、維吾爾意識博弈史系列之二)

作者為廣州暨南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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