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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供強積金罰則具阻嚇力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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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28日 12:00
2014年05月2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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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政府和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一直檢討和改善強積金制度,並在2012年以新罰則加強阻嚇,對不按法庭判令繳付拖欠供款的僱主作刑事檢控。

 

陳家強今日回答立法會議員陳健波的書面提問時表示,新罰則實施以來有五名僱主和一名公司董事被定罪,相信具阻嚇作用。

 

至於拖欠強積金民事申索獲法院判令的個案,2009/10年有661宗,2010/11年有475宗,2011/12年有330宗,2012/13年有236宗,2013/14年有231宗,成功追討欠款的比率平均逾50%。

 

陳家強又說,自2009/10年度起,積金局向666名僱主和137名公司董事和管控人員發出傳票,原因為拖欠供款或沒有為僱員登記參加計劃,其中560名僱主和111名公司董事和管控人員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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