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家長送子女到補習社,是無法確認補習導師曾否涉性罪行的。因按目前「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只有僱主聘請教師時,經教師同意才可透過機制查核性罪行紀錄,由於補習社導師由補習社聘請,故家長無法透過機制確認導師曾否涉性罪行。
另外,現時並非所有補習社均須向教育局註冊,根據《教育條例》,只有每日向20人或以上授課,或每班上課人數8人或以上的教育機構才須向教育局註冊;即每日上課學生少於20人、每班上課學生少於8人的小型補習社可不註冊。
另外,現時並非所有補習社均須向教育局註冊,根據《教育條例》,只有每日向20人或以上授課,或每班上課人數8人或以上的教育機構才須向教育局註冊;即每日上課學生少於20人、每班上課學生少於8人的小型補習社可不註冊。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