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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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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通過前幾篇笑談,筆者大致界定了新疆的伊斯蘭、維吾爾民族主義的範圍,此篇起將引入國家這一變數,分析這三者在新中國60年間的博弈。之所以稱之為「博弈」,不僅因實際發生的情况非簡單的雙方鬥爭,而是多方的複雜博弈;用「博弈」這一中性概念,也有助走出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思維定式。我們大致可以按6個階段來討論:1949至1956年,1957到1970年代末,1980年代,1989至1996年,1996至2009年,2010至今。
第一階段:整合本土軍 改造宗教社會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後,政府面對兩股最大待整合本土勢力:具雄厚歷史根基的伊斯蘭教體制和「三區革命」(即1944年開始的第二次「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的政治及軍事力量遺存。擁有強大軍事後盾的政府,通過民族區域自治許諾與實施並借助共產主義革命之於中共、三區革命、蘇聯間的不無含混的意識形態的一致性,整編了具有軍事力量的維吾爾民族主義。三區革命軍被集體作為「民族軍」編入解放軍建制,其領導人也多委以重任。大家熟悉的賽福鼎(前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不說,後來兩度被打成民族分裂分子的吐爾貢•阿勒瑪斯,也先後做過喀什和烏魯木齊兩地的公安負責人。這一整編過程,雖也發生過暴力衝突,但總體較順利。吐爾貢·阿勒瑪斯就曾向黨致意:「共產黨啊!請你接受我的致意,這敬意來自人民的心裏,任何東西都不能冲淡我的信念,我的情感的火焰早在我心裏點燃,人民從心裏迸發出來的愛情,像一片無邊翻滾的浪濤。」
民族軍編入解放軍 大致順利
同期國家開始對新疆傳統宗教社會初步改造,這固然與新政權的無神論理念相關,但也包含階級解放與婦女解放的合理性。如1951年新疆土地改革前,40%至50%土地集中於佔農村人口8%的地主、富農手中,佔人口90%以上的農民僅有50%至60%土地;一些地區8%地主、富農,甚至佔80%土地。最底層的貧僱農更缺土地。據統計,地主人均佔耕地41畝、富農12.4畝、中農7.11畝、貧農僅3.06畝、僱農0.98畝。鄉村富人往往與宗教勢力關係密切,且不少土地直接被宗教機構佔有。當時全疆160萬畝「瓦哈甫」(「宗教公產」或「宗教基金」之意)形式的宗教佔地中,約60萬至70萬畝被宗教機構私吞。連美國學者也承認,中共利用土改,得到大多數維吾爾人擁護。
新疆土改 扭轉宗教機構佔地
另外,傳統社會婦女地位低下,穆斯林婦女尤甚,結婚前父親決定一切,婚後丈夫相當於其第二「胡大」(真主),幾無權利可言(但女子離婚或寡婦改嫁,倒比內地其他地區自由)。新中國成立後,政府動員、組織婦女走出家庭,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使穆斯林婦女千百年來所受到的嚴重人身束縛開始改變。
這兩方面意義,往往因中共治理新疆是否合法之爭及後來當局的過激行為而被忽視,甚至不被承認。同當時其他方面改造一樣,第一階段政府的宗教政策總體較審慎,手段較溫和。如對寺院土地國家採取贖買制。1950年雖明令取締經文學校但並未實施,普通學校與宗教學校共存,學生自由選擇,1953年經文學校在讀人數甚至超過1949年(李曉霞:《新疆宗教事務管理政策分析——以禁止私辦經文班(點)為例》)。國家也較好地執行打擊少數極端反動、惡霸性人物,團結廣大宗教界人士,並有意將其中一部分人納入新政權系統。故此階段雖發生過帶有宗教色彩的抵抗活動,但總體宗教改革較平穩。
宗教政策審慎 手段較溫和
總之1957年前的形勢可概括為,伊斯蘭教體制初步受改造,激進性維吾爾民族主義被和平整編,一般性的維吾爾民族意識也無受太大衝擊,加之土革、現代化教育體系、現代工業初步建立,以國家為主導的現代社會體系,初步楔入傳統新疆社會,帶來新疆社會總體進步局面。
(國家、宗教、維吾爾民族意識博弈史系列之一)
作者為廣州暨南大學教授
第一階段:整合本土軍 改造宗教社會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後,政府面對兩股最大待整合本土勢力:具雄厚歷史根基的伊斯蘭教體制和「三區革命」(即1944年開始的第二次「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的政治及軍事力量遺存。擁有強大軍事後盾的政府,通過民族區域自治許諾與實施並借助共產主義革命之於中共、三區革命、蘇聯間的不無含混的意識形態的一致性,整編了具有軍事力量的維吾爾民族主義。三區革命軍被集體作為「民族軍」編入解放軍建制,其領導人也多委以重任。大家熟悉的賽福鼎(前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不說,後來兩度被打成民族分裂分子的吐爾貢•阿勒瑪斯,也先後做過喀什和烏魯木齊兩地的公安負責人。這一整編過程,雖也發生過暴力衝突,但總體較順利。吐爾貢·阿勒瑪斯就曾向黨致意:「共產黨啊!請你接受我的致意,這敬意來自人民的心裏,任何東西都不能冲淡我的信念,我的情感的火焰早在我心裏點燃,人民從心裏迸發出來的愛情,像一片無邊翻滾的浪濤。」
民族軍編入解放軍 大致順利
同期國家開始對新疆傳統宗教社會初步改造,這固然與新政權的無神論理念相關,但也包含階級解放與婦女解放的合理性。如1951年新疆土地改革前,40%至50%土地集中於佔農村人口8%的地主、富農手中,佔人口90%以上的農民僅有50%至60%土地;一些地區8%地主、富農,甚至佔80%土地。最底層的貧僱農更缺土地。據統計,地主人均佔耕地41畝、富農12.4畝、中農7.11畝、貧農僅3.06畝、僱農0.98畝。鄉村富人往往與宗教勢力關係密切,且不少土地直接被宗教機構佔有。當時全疆160萬畝「瓦哈甫」(「宗教公產」或「宗教基金」之意)形式的宗教佔地中,約60萬至70萬畝被宗教機構私吞。連美國學者也承認,中共利用土改,得到大多數維吾爾人擁護。
新疆土改 扭轉宗教機構佔地
另外,傳統社會婦女地位低下,穆斯林婦女尤甚,結婚前父親決定一切,婚後丈夫相當於其第二「胡大」(真主),幾無權利可言(但女子離婚或寡婦改嫁,倒比內地其他地區自由)。新中國成立後,政府動員、組織婦女走出家庭,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使穆斯林婦女千百年來所受到的嚴重人身束縛開始改變。
這兩方面意義,往往因中共治理新疆是否合法之爭及後來當局的過激行為而被忽視,甚至不被承認。同當時其他方面改造一樣,第一階段政府的宗教政策總體較審慎,手段較溫和。如對寺院土地國家採取贖買制。1950年雖明令取締經文學校但並未實施,普通學校與宗教學校共存,學生自由選擇,1953年經文學校在讀人數甚至超過1949年(李曉霞:《新疆宗教事務管理政策分析——以禁止私辦經文班(點)為例》)。國家也較好地執行打擊少數極端反動、惡霸性人物,團結廣大宗教界人士,並有意將其中一部分人納入新政權系統。故此階段雖發生過帶有宗教色彩的抵抗活動,但總體宗教改革較平穩。
宗教政策審慎 手段較溫和
總之1957年前的形勢可概括為,伊斯蘭教體制初步受改造,激進性維吾爾民族主義被和平整編,一般性的維吾爾民族意識也無受太大衝擊,加之土革、現代化教育體系、現代工業初步建立,以國家為主導的現代社會體系,初步楔入傳統新疆社會,帶來新疆社會總體進步局面。
(國家、宗教、維吾爾民族意識博弈史系列之一)
作者為廣州暨南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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