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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青年控非禮圖姦3親妹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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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23日 06:35
2014年05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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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下月將滿20歲的青年涉在其11歲至14歲期間,多次侵犯比他年輕少許的3個妹妹,他被指強迫親妹一同看色情影片,分別強行與她們性交,其間逼另一胞妹在場觀看,並涉用鉛筆插傷其中一名胞妹下體。3姊妹曾作投訴,卻被母親斥責講大話欲「害死哥哥」,她們啞忍近5年,去年方揭發事件。青年昨在高院受審。


19歲無業被告面對共7項非禮罪及1項企圖強姦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案發2005年10月至2008年8月,最初案發時被告年約11歲,事主X、Y和Z則約10歲。3名事主早於2001年讀小一時,因家暴問題搬到兒童之家居住,不時回家度假。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首次事發2005年,被告帶X進廁所,逼她替其口交,之後又逼X和Z一同進其房間,強迫X脫衣並用陰莖插入其陰道,全程Z被迫留在房內,當時兩事主僅10歲。翌年,被告涉於凌晨時分威迫X和Z進入其房間一起看色情電影,並在牀上脫去Z的衣服,Z反抗但被打,被告其後用陰莖插入Z的陰道。


威迫同看色情電影

同樣事件其後數度發生,被告曾涉在侵犯Z後,在Z面前自慰至射精,又曾迫X與他肛交,並命令她們不能向母親提及事件。


2007年,被告趁Z在客廳看電視時,脫下Z褲子用鉛筆插其陰道,其後聽見門口有聲,即取回鉛筆,跑回房內,Z當時發現自己下體流血。


Y自同年起亦開始遭被告侵犯,一次於2008年,被告進入Y房間逼她脫衣,二人身貼身,Y感覺被告欲插入其下體時門外突然有聲,被告遂立即停止,當時Y13歲。


向社工投訴 母斥說謊

控方續指出,X和Z早於2006年已向社工透露被侵犯,其母得悉後卻斥責她們說謊,X和Z遂改認說謊,事件不了了之。3姊妹其後曾寫信訴說遭侵犯的經過,但始終沒交給父母。至2012年11月,已成年的X因經常發噩夢,夢見遭胞兄侵犯,決定離家出走,3姊妹其後經轉介,一同搬往社福機構暫住,之後決定報警指證被告。現年19歲的3名事主將先後出庭作證,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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